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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富人社〔2018〕34号)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1-02989
  • 2018-06-07 10:08
赵会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对你关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表示感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你提出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户籍人口较多的家庭,医保筹资特别困难;建议提高省、市、县级财政补助,降低并稳定农民年度参保费在100元左右的问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标准每年由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文件规定缴费标准,各县(市)区没有权限制定筹资标准。根据曲政办函[2017]4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统一按每人每年180元执行。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历年来缴费标准不单是个人缴费标准,还涉及到中央(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降低或提高缴费标准县级政府还确实做不到,同时县级层面要稳定农民年度参保费在100元左右,县级财政每年就必须为农民代缴补足标准差额,这需要县级政府有相当的财力。当然,从2009年开始至2016年,我县已连续为农民代缴过7年,从2017年起县财政不再代缴。2017年个人缴费达到150元,2018年个人缴费达到180元。部分群众(特别是户籍人口较多家庭)难以承受、给收费人员带来一定的难度是事实,同时也有部分群众对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在认识和理解上还有一定差异,这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释,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二是关于你提出部分群众常用的药品没有列入报销范围,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建议积极向上级卫生部门反映群众用药现实情况,争取将常用药品列入报销范围的问题。
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进行整合,根据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整合基本制度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云政发[2016]72号文件要求,实行“十统一”增加“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归口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完善支付方式”,其中“统一医保目录”已出台云人社[2016]372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监管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和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调整制定统一的医保目录,明确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做到有增有减、有控有扩,科学归并,合理调整,种类基本齐全、结构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结合临床用药和诊疗实际需求,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曲人社〔2017〕184号文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截至2018年4月,从医保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到99583条医保可报销药品目录,应该完全可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但百姓看病就医、医生用药习惯有待改变。
三是关于你提出医院报销费用时执行标准不严格,仍然存在人证不一也能报销的情况。有的农户只交部分家庭成员的参保费用,如一个5口之家,缴费参保时只交1个或2个,就医时就以缴费人的名字入院,出院即可报销费用,严重影响医保制度运行,建议加强对持证住院情况的督查、抽查工作,加大对人证不一进行报销的医院处罚力度和医院负责人的问责力度,避免人证不一住院报销的问题。
根据云政发[2016]72号文件“十统一”中“统一定点管理”的要求,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审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经考核和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服务协议定点医院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定点资格,对相关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全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了原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城镇居民医保系统的合并,统一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新的信息系统管理参保患者就医只识别身份证号码及个人编码,今后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一卡通”,届时如一家5口人,有2人没有缴纳参保费用,那这两个人在医保信息系统就没有身份证识别及个人编码,就没有“一卡通”,就不可以看病就医;这几年我县居民参保率均保持在95%以上,所以借证看病的现象存在应该只是少数。当然,要杜绝借证看病的现象,靠加强部门督查、抽查、处罚、问责还不行,还需强制性要求全民参保、应保尽保、互相监督约束。
四是关于你提出存在死亡人口没有及时销户、嫁出人口未迁移、常年外出务工人口增多,影响农村参保年度基数的问题。
死亡人口没有及时销户、嫁出人口未迁移、常年外出务工人口增多,影响农村参保年度基数。目前,这些问题的确存在。我们应该共同建议公安部门加强人口管理,及时注销死亡人口信息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应对,并配合公安系统做好全民参保的登记和核查工作。
五是关于你提出对年度内未报销医保费的参保对象,建议给予一定减免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全民参保必然是国家医保制度的强制要求,国家医保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地区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医保制度的运行,受筹资水平、统筹层次的影响,医保基金的使用体现“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宗旨,必须专款专用,因此对年度内未报销医保费的参保对象,不可能用专项基金直接抵扣减免。目前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我局将向上级部门建议,在制定每年的医保实施方案时,考虑增加医保待遇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但未报销过医保费用的对象,给予适当提高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比如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报账比例、封顶线等。

承办人:孙帆荣联系电话0874-4613648
督办人:赵泽浩联系电话0874-462185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