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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政协富源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3-22 21:04
肖雄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清溪路限制大车通行需改进路障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城清溪路相对狭窄,同时也是车辆通过富源县城较为快捷的线路。在该路采取设置路障措施,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大型货车从该路经过,从而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您的提案,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认真调查研究,消防车、公交车,中安监狱的大型客车、货车,以及供销社运输生活物资的大型货车须经过清溪路。如果改建限高杆,上述消防车、公交车和大型客车、货车也将受到限制。因此,暂不对该路障进行改造。
今后,我们将根据城市道路的发展和交通环境的改善,适时对该路障进行改造或拆除。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