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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政协富源县九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3-22 21:02
刘海瑛、刘俊瑛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富源城区道路标线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部分。为解决目前富源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陈旧、缺失,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秩序和城市形象问题,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结合《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2017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富办字〔2017〕17号)及《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富政告〔2017〕3号)精神,对富源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调查,对需增设、改造和重新施划的标牌、标线等及时形成请示报县人民政府,待县政府批复后,遵循车辆行人运行轨迹、视觉自然感官流畅原则,在年内对县城陈旧、新增的交通信号灯路口标线、人行横道线、停车线等交通标线进行更新修复,对路面经车辆碾压磨损脱落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新增交通标线路段进行严格规范施划,全面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最大限度减少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挤占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排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非常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