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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3-22 20:59
肖植源等7位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大型货车过境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富源县城尚未修通绕城公路,原老320国道线经过县城,近年来大型货车为降低运输成本,不走高速公路,选择从县城区域通过,不但增加了县城交通管理压力,还对城市道路、环境和市民的工作、生活带来影响。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富源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县城城市发展,采取了大型货车限时通过县城、不断调整规范行驶路线、加强路面执法管理等措施,全力将大型货车入城的影响降到最低。
为解决目前大型货车入城所带来的问题,今年6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大型货车绕城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意见是:取消大型货车从县城通行的时间限制,以减少因大型货车排队等待通过县城对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和市民生活所带来的影响,同时进一步规范通行路线,具体路线为:王家屯—富法路—滑石板加油站—运煤专用线—老320国道。县城区域内道路除胜境大道、富法路外,严禁货运车辆驶入,运输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入城的货运车辆必须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入城通行证,限时入(出)城区。待县政府下发具体实施文件后,富源县公安局将按照县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职,积极配合交通、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扎实做好大型货车绕城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