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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2018-03-22 20:54
巴晓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富源县公安局结合机动车辆数量剧增,县城交通管理压力不断增大的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了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一是加大交通管理警力投放力度。突出重点,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在城区重要路段和上下班、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加强路面执法执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街面交通秩序良好。二是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与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安装红绿灯、道路中心隔离栏、改造不合理路段、合理设置停车位,以及规范大货车入城管理等措施,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三是严查重处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组织警力分时段、分路段开展违法行为查纠行动,特别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联合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场的,立即通知驾驶人开走,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开走的,拖移车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期间,共拖移车辆120辆,违停处罚300余人次,劝离车辆5000余辆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6起、无证驾驶72起、闯红灯36起,确保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等文明行为,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抵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人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氛围。
下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2017年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开展大货车绕城专项整治和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城区交通管理、整治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