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7-12-07 10:39
李景国等代表:
你们在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村(社区)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近年预算都按规定标准将村(居)委会公用经费纳入县级预算,其中,村委会3万元/年,居委会5万元/年。2014年以来,富源县受煤炭市场低迷、煤矿停产整顿、化解过剩产能等多重因素影响,县财政收入呈现垮塌式下跌,全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困难重重。但考虑到镇村两级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2015年起县委县政府每年都从十分困难的财力中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事业发展和各项中心工作保障。同时,各乡(镇)、街道也将部分专项资金安排到村(居)委会用于弥补运转和各项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整体情况,富源县在保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经费方面已远远高于县直部门和全市其他县市同级经费安排。困难是暂时的,需要大家共同克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发展县域经济,逐步提高各项保障能力。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富源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