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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农业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农业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7-11-30 15:44
桂卫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治理县城大牲畜屠宰行为的议案”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治理县城大牲畜屠宰行为”的建议很好,在此表示感谢。加强牲畜集中定点屠宰,有利于县城街道的环境卫生治理,减轻河流污染,提升富源县城的形象。但是,目前国务院只颁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牛羊集中定点屠宰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屠宰管理办法,可是我省尚未制定,只有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且审批程序较为复杂。
二、关于牛羊集中定点屠宰,一是要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通过公开听证,征求听证代表意见,将文本向社会公示,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二是关于牛羊定点屠宰需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农业和民族宗教部门,县级没有审批权。
三、曲靖市人民政府2005年5月1日颁布的《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猪、牛、羊等牲畜应当实行定点交易、屠宰、检疫、检验,但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我们从行业部门角度曾多次请求省市尽快出台相应管理办法,但至今尚未出台,故如何报批我们难以答复。建议请县人大向市、省人大提出建议,呼吁尽快出台管理办法。
作为定点屠宰行业监管部门,在此再次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牛羊定点屠宰尽快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多方聚焦,形成合力,有效加快牛羊定点屠宰的立法进程,理顺监管体系,规范屠宰管理行为。
承办人:荀桂仙
督办人:李生飞



富源县农业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