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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农业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农业局
  • 2017-11-30 15:43
徐正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黄泥河镇2013年龙潭村委会生猪养殖示范区小区工程补助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黄泥河村委会新建了下补衣村、水口子村2个生猪养殖小区,当年通过县级验收,根据富政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每个生猪养殖小区补助15万元,后因县财政收入大幅度下滑,未按时兑现补助。经多方努力筹集资金,补助款于2017年6月12日已由农业局财务已打入你申请的账户中,希望你要按小区各户建设完成情况,邀请乡纪委、畜牧站、村经委等有关单位人员一道,并决算兑现到小区农户手中,并将兑现花名册原件交农业局财务存档。
再次感谢你对畜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邀请你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许泽献
督办人:谷华



富源县农业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