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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015158708/2024-08638
  • 2017-11-28 22:35

张玉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目前,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设乡村宣传栏,宣传医改政策、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服务内容,让老百姓对基层医疗单位相关政策有更多的了解。
二、基层药品缺乏。2009年8月,我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意见指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和制定,由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剂型)和数量;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2012年9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卫生部令第93号),目录确定了520个基本药物品种,云南省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增补了139个品种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一并施行,共659个药物品种,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按照《曲靖市卫生局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曲卫字〔2015〕75号)文件要求,村卫生所是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可依据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药品种,选择配备使用不超过基本药物(含云南省补充药物)品种数和销售额20%的非基本药物,即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不超过131个品种。
目前,全省挂网的药品价格统一由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公开招标议价,议价结果确认后将药品挂网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近年来,我县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规定,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规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针对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基层实际问题,请求适时调整和增加基本药物用药范围,压低药品价格,使老百姓受到更多的实惠。
三、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我县每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安排人员到市级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根据《曲靖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组织管理规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和全科医学理论学习。2017年我县安排3名人员到市级参加培训。
四、实施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2014年我县启动了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由县人民医院对3个卫生院(中安、后所、墨红)开展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3年的对口帮扶,3个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单位内部管理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今年3月,我们总结过去做法和学习借鉴其它县(市、区)一体化管理的经验,报请县政府下发了《富源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县卫计局下发了《富源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方案(试行)》,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别对全县12个卫生院实施一体化帮扶。目前帮扶医院下派的12名医务人员已在被帮扶卫生院开展业务并完成帮扶协议的签订工作。同时,今年帮扶医院已完成对被帮扶卫生院上半年的各项业务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了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诊疗技术优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运”的诊疗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五、抓好人才培养和职称评聘工作。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一是不断通过事业单位考录补充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自2012以来,富源县卫生计生系统共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177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乡镇卫生院中,壮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二是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为了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匮乏的现状,县卫计局每年均积极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培养计划,现目前富源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有在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0名(均为本科学历),已毕业定向到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医学生3名(均为本科学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培养,能有改善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匮乏的问题。
在职称晋升方面:2016年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基层专技人员职称晋升要求,同时基层专技人员在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时,通过分数线按照省级、县级、乡镇级进行划分,对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给予进一步倾斜。
在职称聘用方面:富源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时,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曲市事办〔2009〕2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于乡镇卫生院高级职称专技人员,不受单位岗位设置限制,一律聘任,进一步拓宽专技人员成长上升通道。
在工资待遇方面: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4﹞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人社发﹙2014﹞63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曲人社﹙2014﹞57号)精神,对于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享受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增加乡镇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乡村医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参与职称考试,高职不用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
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自2013年以来,我县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加大了投入。近年来,共投入经费784.5万元。2013年规划大河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完成老厂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完成古木、富村等8个卫生室建设项目,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全部完工,并已投入使用。2014年完成疾控中心和中安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5年完成竹园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格宗、脑上等7个卫生室建设项目。近年来,卫生所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1043.2万元。
卫计局高度重视、努力改善、积极争取资金,以上项目均为正在实施和已完工的中央预算内项目,中央及省级资金都不同程度地给予了补助,2016年富源县卫计局请示县人民政府用2015年卫计局缴纳的存量资金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的老厂、大河、中安、竹园4个卫生院各60万的业务用房建设资金补助,县人民政府已同意,县财政局已做预拨,待资金到位,即可拨付使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的卫计事业发展。

承办人及电话:李小三 0874-4612217
督办人: 马万红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