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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017-11-28 22:37
杨巧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设有卫生院,核定编制数405人。全县159个行政村均设有村卫生室,按每千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现有乡村医生633名。
一、放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基层卫生适宜人才的培养和招聘力度,与医学院校协商定向培养一批农村卫生人才,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全科医学人才,可在学前签订协议,在编制和待遇上予以政策倾斜照顾。
二、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2016年6月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富源县财政局、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富源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绩效分配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我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目前实施的绩效工资中奖励性工资占40%左右。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严格执行国家和人社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资金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与医疗卫生计生人员综合绩效考核挂钩,不得平均发放。绩效分配考核管理实施方案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人情面子,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疗卫生计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县卫计局自2004年以来,结合各卫生所编制空缺情况,每5年向社会招考中专及以上医学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对乡村医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老乡村医生进行清退。按政策要求清退56人。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由省市县三级分别补助200元、100元、300元合计600元。
四、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坚持急需、适用的原则,分期分批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等技术和业务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纵向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制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卫计事业发展。

承办人及电话:莫旭 姬智丹 0874-4612217
督办人:马万红



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