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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规划局关于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回复

  • 富源县规划局
  • 015158708/2022-07271
  • 2017-11-28 22:24
杨金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公路沿线违章建设、抢搭抢建、抢栽苗木等行为进行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精神
我们按照省、市、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坚持“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杜绝增量、解决存量”的原则,重点整治县城北片区、工业园区、龙海社区(兴富高速路口)、沪昆高铁站前广场等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有效遏制和减少规划区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和抢搭抢建行为,提升人居环境。
二、完善管理体制,分片分区管理
一是2016年《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的公告》(富政告[2016]1号)文件明确了执法局的执法主体和权限,因此至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所做的工作仅为规划认证工作,配合和协助执法局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二是在“分片管理、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下,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由一名副大队长专门负责分管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筑管理工作,下设四个中队(城建中队、中安中队、胜境中队、工业园区中队),目前城建中队和胜境中队各项工作正有序高效的开展,中安中队和工业园区中队正在进一步理顺过程中。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认定、查处、拆除机制,落实日常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做到“拆、建、管”同步推进,拆出可建设的空间,把拆违后的空间及时地利用好、建设好、管理好,坚决杜绝“前拆后建”、“边拆边建”,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明显递减,使控违拆违工作真正走上长效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三、目前开展的工作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目前已开展的工作
2016年度,为做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全县违法违章建筑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县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全面摸底工作,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名称、类型、建设时间、位置、面积、违建业主、原因等情况,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台账。在此基础上还绘制完成了卫星地图,全面梳理表格化系统,准确界定违法违章建筑。同时还制定了分类治理和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度,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启动县城规划区高速公路、省道、沪昆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及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区域、村庄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工作。一是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以调查摸底台账为基础、常态巡查、错时巡查、集中整治等手段加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在县城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等显著位置制作悬挂拆违宣传标语80余条,配合县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和中安、胜境两个街道加强县城沪昆高铁、北城、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富法路、富墨路、富江路、320国道、法黄路等交通沿线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打击力度。截至2017年8月累计查处违法用地面积198613平方米,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41445平方米,占违法违规建筑总存量面积的76.15%。同时,加大了巡查排查力度,坚决杜绝了新增的违法违规建筑;二是攻坚克难。今年六月以来,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网友强烈反映由于历史遗留、经济、社会等方面原因造成惠通街、火巷路、工会大门口、立基大道末端、东门河龙潭小区路段、中安街等地段的违法违章搭建的临时房以及其他构建物,导致以上路段环境脏、乱、差的客观实际。富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6月15日至6月18日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惠通街、火巷路路段临时铁皮房进行拆除(拆除惠通街46户,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火巷路32户,建筑面积840余平方米);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6月30日组织执法力量依法对工会门口路段临时铁皮房进行拆除(其中:临时大棚10户,彩钢瓦42户,简易临时房9户,违章搭建面积722平方米);2017年7月14日组织执法力量对立基大道违法违章建筑刘成贵户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面积418平方米;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7月30日组织执法力量对太和社区东门河龙潭小区路段占河道红线56户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2260余平方米;2017年8月23日组织执法力量对中安街146户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面积1230平方米。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执法局,以2016年全县摸底调查上报市人居办的违法违章建筑数据和工作计划为基础,就当前公路沿线违法建设行为呈日益上升态势的基本情况进行讨论,并交换单位之间的意见,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巡查,对待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加以整治。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开展联合巡查及执法,有效控制和查处公路沿线及周边的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情况汇报,供县政府及时做出决策,以加快项目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我们将与国土局、交通局、林业局、执法局针对公路沿线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尽最大努力确保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承办人及电话:赵瑞华4615118
督办人:宋茂怀



富源县规划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