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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教育局对政协富源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教育局
  • 015158708/2022-06007
  • 2017-11-25 23:33
詹国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寄宿制小学宿舍管理人员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与关注。
富源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教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全县共建有中小学寄宿制学校138所,寄宿学生63718人。其中:小学120所,寄宿学生26703人;初中18所,寄宿学生37015人。为加强对学校宿舍的管理,我县的寄宿制学校都安排有宿舍管理员。由于宿管员无编制、无资金来源,学校就只能加大教职工的工作量,安排值日教师、课时量少的教师或外聘保安兼任。2015年以来,县级财政为解决寄宿制学校保安、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问题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每年按照幼儿园32元/生,小学52元/生,初中56元/生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核算并拨付到校,但人数少的学校根本就不够,更何况增加了工作量和责任,因而为增强责任意识,教育局拟提请县政府将学校的宿舍管理人员工资单列纳入财政预算或者将安保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核拨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扩大支付范围来解决宿舍管理员工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承办人及电话:黄立坤0874-4622908
督办人:孙富华



富源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