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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富源县九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1 21:02
胡文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称晋级机制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内,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依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设置,其他管理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置。”
目前,县级人社部门无权制定或修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我县只能执行省有关规定。针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困难的情况,我们已经多次向省、市人社有关部门反映,尚无有效的解决办法。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向省、市人社部门反映。同时,我局将认真梳理您的建议、意见,寻找解决该问题的新思路和有效办法。
在此,我们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承办人:刘平光联系电话:4616887
督办人:文稳富联系电话:4088358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