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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1 20:52
杨叶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自实施以来极大减轻了农村患病群众的医疗负担,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这一惠民政策深受群众支持。但当前的新农合相关政策存在期亟待完善的方面,如每年上级下达一定的报销指标,一旦相应的指标用完,后期生病群众就报销不了医疗费用,群众不理解,认为不公平,每年缴费都增加,但报销不了医疗费,存在较大意见,特别在乡镇上情况更加突出。目前新农合职能由卫生部门划归人社部门,应当尽快理顺体制,完善配套政策,更加合理的实施。您建议: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配套政策。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一是目前正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阶段。这是一次国家层面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将会持续1年左右,现在从国家、省、市级层面都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但过渡期各项制度正在并轨进行中,确实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方面,需要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尽快理顺体制,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这项惠民政策更加合理的实施,因此,感谢你的宝贵建议!二是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说的报销封顶线。2017年实行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医疗保险待遇受统筹层次的影响,同时保险基金也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各统筹区域每年必须根据基金情况出台相关政策,统一医疗保险待遇。关于医保待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曲人社[2016]230号)文件已明确:1.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2.住院医疗待遇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待遇,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因此参保患者门诊看病就医及生病住院不存在后期报销不了医疗费用的问题。针对普通门诊医疗待遇而言,一个自然年度内,群众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超出限额的门诊费用必须由患者自付,这相对于住院医疗待遇而言是有所差别,医疗保险重点是保大病,门诊待遇重点体现医疗保险的广覆盖,而且门诊医疗待遇仅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这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让广大老百姓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和理解。
对此,请您理解,也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承办人:孙帆荣联系电话:4613648
督办人:肖乔富联系电话:4612987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