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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1-00543
  • 2017-11-21 20:50
汤四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2017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富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并轨,但由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村居民报账不及时的问题。您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宣传,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切实解决农民报账难问题。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因目前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阶段,这是一次国家层面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将会持续1年左右。2017年1月,我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名称也更名为富源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居民医保第一次实现以州、市级统筹层次。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整合过渡期全省城乡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制度落实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53号文件,明确规定在省级27家医院开展即时结报,妥善解决了参保群众反映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困难等问题。目前,在曲靖市统筹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开展了即时结报,参保群众只需按规定办理了相关转诊审批手续,出院时就可在医院报账,患者只需结清自付金额即可出院,这比过去更及时、更方便!当然,过渡期各项制度并轨进行中,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宣传不到位,确实需要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宣传工作。
对此,恳请您给予理解,也请您继续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承办人:孙帆荣联系电话:4613648
督办人:肖乔富联系电话:4612987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