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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农业局
  • 015158708/2021-02395
  • 2019-09-04 16:37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601000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决定。
2、编制全县种植业、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和生态农业的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业化和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开展农民实用技木培训,实施绿色证书。
3、指导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她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4、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衣业机械新成果、新机具和新技术的研制、开发、鉴定、选型改进、试验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指导;负责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维修、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5、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实施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
6、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完善草原管理,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利用外资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农业外资项目的编制、洽谈、立项、可行性论证、申报、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争取国际性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无偿援助、贷款及其外资项目的合作谈判工作,协调落实县级农业利用外资项目配套资金。
8、参与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要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的农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9、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10、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开发及管理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病虫害防治;指导农作物防灾、救灾、减灾、恢复生产自救等工作;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业种子(种苗、种畜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宏观指导,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
(1)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落实种粮惠农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调优青贮饲用玉米和籽粒玉米种植结构,深入开展科技增粮行动,示范推广完成全程机械化作业核心示范面积在1000亩以上,稳定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全年粮食总产达到40.4万吨。
(2)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围绕全省“三个产业方阵”部署,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和供给侧结构,推进基地建设,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加快生猪、魔芋、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营销化、精品化、高端化发展,力争开创种养产业发展新局面。
(3)着力打造产业兴村示范村、产业强县示范县。加快划定和建设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现实条件,挖掘稀缺性、用好时间差、打好错季牌,重点发展大河乌猪、富源魔芋、优质油菜、生姜、中药材、黄桃等具有本地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新格局,推进产业精准脱贫。
2.加快推进三产融合
(1)梯队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围绕发展重点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本土农业“小巨人”,强化招商引资,加强与温氏集团等实力强的知名企业合作。
(2)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规范化管理、市场竞争、带动农民增收等优势,严格执行扶持土地流转政策,激励引导经营主体加大土地流转发展优势种养业,推广依托平台公司统一流转农民土地、整合项目配套设施、招商引资规模发展产业的新模式。
(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大力发展特色产品产地初加工;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肉类制品、果蔬等优势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积极发展综合利用加工,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力争农产品加工量增10%以上。
(4)健全三产融合发展体系。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资源优势,推动“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机结合,积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提高农业产业链的整体效益。
3.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1)减少农业投入品用量。持续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果蔬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年亩施农家肥2吨以上,全县完成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示范样板5万亩、种植翻压绿肥26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0万亩,建设0.5万亩水肥一体化核心示范区,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31万亩。
(2)加快发展生态循环种养。严格落实禁种禁养和限种限养区域规划,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转化力度,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做好中央、省、市下达的“粮改饲”推广计划和项目,种植青贮饲料玉米发展草食型牛羊产业,推进过腹增值,稳步提升畜禽标准化养殖程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点、示范带。
(3)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严格杜绝农作物秸秆田间禁烧,推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4%;推广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上的地膜,持续推进残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力争全年回收残膜1265吨,残膜回收率达到78%。
4.改善农业科技装备
(1)搭建产业科技服务平台。集聚项目、资金等要素,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做好以魔芋、蔬菜、中药材、蓝莓等为代表的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展示和推介,依托南博会、农博会等国内交流合作平台,大力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高富源县高原特色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村百亩、乡千亩、县万亩”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举办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样板,示范带动粮食均衡增产;推广11项重大科技措施377万亩,攻单产、促总产、提品质,提升粮食整体生产水平。
(3)加强农机设施装备。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重点向粮食生产的薄弱环节倾斜,优先保证玉米、马铃薯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深松机等重点农机具的补贴,加快推广安全质优青饲料切碎机,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举办1000亩连片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和农机深松作业,确保农业机械综合配套技术推广面积完成50万亩。
5.培育品牌拓展优势农产品市场
(1)加快推进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挖掘富源农产品的核心价值与内涵,培育打造兼具生态魅力、人文内涵和时尚品味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申报认定“云南名牌农产品”和“一村一品”,向社会宣传展示富源优质特色农产品。
(2)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和管理。坚持把“三品一标”作为“绿色品牌”的通行证,科学制定推进方案,推动“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加快增长,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1个以上,产地面积5000亩以上,稳步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规模。
(3)大力拓展优势农产品市场。突出拳头优势农产品,建设果蔬、畜禽、水产等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打造公众放心安全食品销售平台;组织龙头企业融入全省高原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专卖,扩大网络销售份额;强化产销衔接,组织参加农交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国内外农产品展销活动,持续增强富源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6.深化农村改革
(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试点,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2)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优化农业投资结构,提高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水平;积极创新金融支农政策,建立健全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统筹协调推进涉农领域林业、水利、供销等各专项改革,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素支撑,释放出更加强劲的改革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将农产品安全监管、检测、农机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确保产出、管出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产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全面抓好农业安全生产,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2)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逐步纳入信息追溯平台,逐步实现追溯主体全覆盖。
(3)提升全程监管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扫雷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机制。开展生产基地“一对一”监测及产业链风险监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和粮食生产大县,全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4)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集中力量、统一行使农业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加大涉农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减少和清除“零办案”情形发生。坚持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源头监管,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加大信息公开,发挥舆论震慑,切实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农业机械死亡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变拖专项整治阶段性推进,农机三率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源县农业局(本级)
2.富源县大河乌猪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56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4.9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9%;其他收入35万元,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7195.06万元对比增加1374.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性支出及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7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3.09万元,占总支出的34.33%;项目支出5724.45万元,占总支出的65.67%,与上年6319.74万元对比增加239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性支出及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3.09万元。与上年3159.86万元对比减少166.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财政资金紧缺致使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24.45万元。与上年对比3159.88万元增加2564.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代列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90.18万元;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185万元,2130122农业 生产支持补贴支出70万元;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100万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51.33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727.94万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800万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2.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上年6319.74万元对比增加2362.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代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8.5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5万元、死亡抚恤23.77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5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2.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8.6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6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8166.51万元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8.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89万元、事业运行1814.58万元、病虫害控制140.18万元、防灾救灾185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1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1.3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727.94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80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0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9.82万元、购房补贴支出0.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3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53万元,完成预算的8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0.2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富源县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减少车辆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3万元,占46.57%,具体情况如下:富源县农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合计21.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占53.43%。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富源县农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接待人次1236人。主要用于富源县农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接待上下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5万元,与上年282.81对比减少129.96万元,主要原因:因我县财力不足,只能尽力保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农业局资产总额6372.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03.77万元,固定资产2289.75万元,无形资产279.1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1.4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72.66 3803.77 2289.75 1098.47 193.50 997.78 279.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代列资金收入2979.13万元,代列资金支出2979.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979.13万元,代列资金收支结余为0,我单位暂时没有开展此项工作,本文及决算公开表中所填列决算数均包含代列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附件:富源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90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