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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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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58708/2023-08631
  • 2019-09-04 11:01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10101000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富源县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会同各工作委员会办理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及其他相关人大工作会的会务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做好文字材料、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材料和办公室文件材料,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负责编印《富源人大》、《会刊》和有关资料;负责组织人大的部分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组稿向《云南人大》、《曲靖人大》、以及《曲靖日报》人大工作专版报送;在富源人大网站及时报道单位工作动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曲靖日报》富源记者站等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互通情况、互相协作,及时、准确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做好公文办理、印章管理、档案、图书资料和机要保密工作,搞好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管理好机关的行政事务和财务、车辆,做好机关的对外接待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富源脱贫摘帽的决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及省市委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脱贫摘帽、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轮驱动”战略,全力打好产业转型、县城建设、脱贫攻坚、安全维稳“四大攻坚战”为重点,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1.做好工作监督。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审查通过县本级财政决算。(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4)听取和审查富源县2018年部门预算报告以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的情况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情况报告。
2.做好代表视察工作。(1)聚焦脱贫攻坚,对教育和健康扶贫情况进行视察。(2)关注工业园区建设,对工业园区供排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3.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对全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查。
4.加强评议监督。对县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富源支行进行工作评议。
5.组织开展法律监督。坚持把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作为履职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普法工作情况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情况报告。(4)听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5)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大信访工作。(6)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立法调研、工作调研和征询意见等工作。
6.加强跟踪监督。(1)对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调查视察所提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述职评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3)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工作评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7.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适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9.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和履职保障机制,巩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规范化建设成果,启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信息系统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精心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推进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促进人大代表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10.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和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测评等工作,坚持开展常委会领导和委室对口督办机制,定期联系承办部门和提建议代表,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得到较为满意的回应和落实。对议案及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努力提高按时办结率、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开展提办代表议案建议的年度总结表彰活动。
五、切实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11.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新时代新使命下的履职能力。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改进作风,抓实挂钩帮扶工作,积极助力全县脱贫摘帽。深化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不断增强机关活力。
12.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富源人大》杂志、网站的宣传效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履职氛围。
13.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开拓视野,创新思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4.指导好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15.中安、胜境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指导街道人大工委依法开展好年度工作,具体是:中安街道人大工委:对中安大沟修复情况进行视察;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辖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产业扶贫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街道办事处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村建办进行工作评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胜境街道人大工委:对中安大沟修复情况进行调查;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对县城北片区、工业园区、后矿片区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辖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对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环保办进行工作评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属财政全供养。
离退休人员20人,全部是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收入合计99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支出合计99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55万元,占总支出的99.25%;项目支出7.48万元,占总支出的0.7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调整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4.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富源人大》杂志编辑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万元。杂志编辑完成4期,印制5600份册杂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9%。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会议、代表工作、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因经费紧张未能支付的部分结转今年开支一部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3万元,增长2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56.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几乎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9万元,占86.98%;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占13.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费用,此项不涉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视察、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人次。主要用于代表工作、宣传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51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扶贫相关工作增加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总额24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30万元,固定资产190.8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0.5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开支为印刷费,没有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富源县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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