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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015158708/2023-08532
  • 2019-09-04 10:07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负责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3)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和管理制度,指导县直单位公务接待业务工作;
(4)负责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治安、信访秩序维护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好车改精神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严把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关。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根据市、县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处置程序,加强各单位报批资料的审核,确保公车购置处置规范化。二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对全县167辆留用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设置监督电话,强化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着力巩固公车改革成果,强化公车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督促各党政机关通过公务用车平台调用公务用车,县级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进行监督。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公务接待规范化
一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公务接待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标准、会议标准,控制陪同人员,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二是及时办结单项接待任务。按照规定,及时报批接待安排计划,公务接待中有重大变化的,及时向上级安排单位报告变动情况。单次接待任务完成时,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批、审核接待费用。全年,中心共承担公务接待329批次13665人次。
(3)对标对表,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
一是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全县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按月对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和分析,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上报数据、按时限完成节能任务。二是组织全县公共机构统计员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培训,为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强化能耗统计制度的落实,增强了各单位依法节能意识。三是紧紧围绕“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主题,组织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制作以节能政策法规宣传、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以及机关日常节能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宣传展板、资料,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倡导低碳办公和出行。
(4)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强机关物业管理。切实推进机关物业社会化,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一家资质齐全的物业公司负责机关的物业。日常工作中,加大对机关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管护,确保使用安全。加强绿化管养、卫生保洁,优化办公环境。二是保障好机关公务活动用车。及时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招商引资、调研等保障范围内的公务活动提供用车。全年,公车平台共出车2800台次。三是加强机关会务保障。认真执行会前准备调试、会中高效服务、会后清理各个环节。按照市里统一安排,对西楼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成一套移动信号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全年,共承办会议280场次。
(5)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突出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打牢全体党员“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加强工作纪律,执行上下班指纹签到、有病有事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管好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三是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班子成员自觉带头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实有12人,1人为机构改革期间人员调整调入,编制文件暂未下发。
车辆编制41辆(其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制2辆,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编制39辆),实有车辆40辆(其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制1辆,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编制3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98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08万元,占总收入的98.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事业收入12.11万元,占总收入的1.23%;经营收入0万元,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53.79万元,同比增长55.86%。本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和人员调入致人员经费增收;代列富源宾馆资金导致公用经费增收。
下图为收入占比分布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69万元,占总支出的93.26%;项目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的6.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28.54万元,同比增长118.78%。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和人员调入致人员经费增支;代列富源宾馆资金、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新购固定资产等导致公用经费增支;
下图为支出占比分布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3.69万元,同比增长64.19%,增长主要原因工资普调、人员调入、代列富源宾馆资金、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新购固定资产等导致增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代列富源宾馆项目支出78万元,占总支出6.74%。
下图为支出占比分布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6%。与上年对比增支714.44万元,同比增长165.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人员调入、代列富源宾馆资金、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新购固定资产等导致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日常办公支出;保障县公务用车平台司勤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县公务用车平台公车运行维护支出;保障五机关办公楼维护和修缮工作、五机关办公楼及县委、县政府住宿区物业管理服务、县级重大会议活动及公务接待工作。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支出项目 金额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比
办公费 34.33 3.58%
印刷费 3.34 0.35%
手续费 0.17 0.02%
水费 15.63 1.63%
电费 26.58 2.77%
邮电费 1.11 0.12%
物业管理费 52.4 5.47%
差旅费 10.64 1.11%
维修(护)费 140.13 14.62%
租赁费 50 5.22%
会议费 45.72 4.77%
培训费 2.96 0.31%
公务接待费 257.62 26.89%
劳务费 126.71 13.22%
委托业务费 0.8 0.08%
工会经费 1.41 0.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6.74 14.27%
办公设备购置 51.94 5.42%
合计 958.22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36万元,完成预算的27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7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62万元,完成预算的17174.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县级财力紧张,年初预算未安排专项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9.30万元,增长25.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增加89.63万元,增长190.26%,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脱贫攻坚任务重,扶贫调研、考察活动公车派出率与上年同比有所增加;其次因资金困难,2017年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结转2018年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比减少10.32万元,降低3.85%,减支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降低公务接待费用;因资金困难,2018年部分公务接待经费未付清。
下图为“三公经费”支出对比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4万元,占35%;公务接待费支出257.62万元,占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40辆(列固定资产20辆,其余车辆因暂未过户未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其中县公务用车平台39辆,机关事务中心1辆。主要用于保障县五机关及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7.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招商引资重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事务中心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及人员来指导、联系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下图为“三公经费”支出占比分布图: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9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3万元,固定资产997.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9.52 102.43 997.09 11.39 573.76 411.9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