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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
  • 015158708/2023-08631
  • 2019-09-04 09:42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十八连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十八连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镇党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讨论决定本镇的重大问题;做好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班子的协调,加强对武装、政法工作的领导;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原则,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任免、使用、管理、监督、推荐等工作;领导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抓好镇基层治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人大主席团职能
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监督镇人民政府工作,并听取和审议其工作报告;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镇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检查、督促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联系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根据镇长提名,决定对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受理镇人大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镇人大代表工作;根据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并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决定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安排代表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反映和办理代表建议,接受选民监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能;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人民政府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镇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做好经济文化、教育体育、科学卫生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镇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组织协调抓好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能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督促落实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自身队伍建设;完成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镇人民武装部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管武装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做好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配合上级机关搞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维护社会秩序活动;完成上级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镇工会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做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做好劳模推荐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工会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镇团委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团章规定,做好团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做好少先队工作;做好团员和少先队员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团委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镇妇联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动员组织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负责村(居)委会妇联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处理妇女群众日常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完成上级妇联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镇政协工作组的监督和支持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39737万元,同比增长9.5%;完成工业总产值194666万元,同比增长23.5%;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5757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408.59万元,同比增长19.3%。脱贫攻坚夺取新胜利。1305户5422人如期脱贫,15个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1.09%。民生福祉得到新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79元,同比增长10%。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 十八连山镇人民政府;
2. 十八连山财政所;
3. 十八连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十八连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 十八连山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 十八连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十八连山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70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1.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32.30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293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1.40万元,占总支出的71.86%;项目支出826.93万元,占总支出的28.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十八连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增加行政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2%。
人均支出分析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在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 人均离退休费 其中:基本支出 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 人均离退休费 其中:基本支出
人均小计 人均人员经费 人均日常公用经费 人均小计 人均人员经费 人均日常公用经费
人均小计 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 人均小计 其中:人均办公费 人均小计 其中:人均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 人均小计 其中:人均办公费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 111 0 10.36 0.00 19.02 13.09 10.36 5.93 0.24 10.36 19.02 13.09 10.36 5.93 0.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十八连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89万元,增长153.63%,主要原因为乡镇捐赠收入缴库返还致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富财行〔2018〕47号祭羊山示范村建设经费、富财行〔2018〕50号华毕村及取木德村委会垃圾池建设经费支出40.00万元;
2.富财行〔2018〕5号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支出145.50万元;
3.曲财教〔2017〕3号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4.13万元;
4.富财行〔2018〕74号2018年政府补助资金600万元;
5.直拨富财建〔2018〕4号农村饮水安全资金25.30万元;
6.富财教〔2017〕31号2017年第二批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1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增加53.61万元,增长22.43%,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增加行政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6%。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运行等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相关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文体事业推广等相关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保障民生等相关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建设;
6. 节能环保(类)支出9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等相关支出;
7. 城乡社区(类)支出70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5%。主要用于改善集镇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等相关支出;
8. 农林水(类)支出82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5%。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推广、水利设施建设及林业防护保护等相关支出;
9. 交通运输(类)支出3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支出;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执法等相关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4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乡镇公用经费依据上年末在职在编人员数预算同时提取10%用于扶贫工作,缩减了大部分公用经费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50万元,增长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8万元,增长5.32%。较上年均有小幅度增长,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任务重下乡出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账务处理中除去职工存缴的伙食费外部分食堂支出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万元,占48.01%;公务接待费支出64.98万元,占51.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十八连山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4.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检查工作和各部门接洽工作、汇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八连山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36万元,与上年对比105.37万元,下降34.3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压缩办公费,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十八连山镇资产总额5124.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5.11万元,固定资产368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8.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若干项,账面原值378.1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24.82 1435.11 1787.06 436.37 1466.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2018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附表中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内容根据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列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属于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属于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投资收益: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因持有各类股权债权投资取得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取得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金额。
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对未进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各类补贴。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富源县十八连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