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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竹园镇
  • 015158708/2021-01153
  • 2019-09-04 09:28

富源县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园镇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字〔2011〕98号)。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镇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富民强镇”总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团结拼搏、真抓实干,防风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抓脱贫、促增收,全力以赴管安全、保稳定,凝心聚力稳增长、惠民生,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1、经济发展稳步向前。一年来,我们紧盯县委县政府下达和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补齐短板、提升效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45.34万元,同比增长54.0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95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1.55亿元,招商引资完成7.2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032元。
全年种植粮食6.56万亩,实现产量2.62万吨。种植烤烟7070亩,收购烟叶95.41万公斤,实现产值2763万元。种植特色经济作物3.45万亩,实现产量4680万公斤。完成核桃提质增效2000亩。出栏肉猪17.5万头,养殖肉牛1.05万头、肉羊1.99万只、家禽24万羽,实现畜牧业产值1.74亿元。完成原煤产量101万吨,焦煤产量2万吨,洗精煤产量15万吨,实现煤炭工业总产值8.37亿元。
2、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以“户6条、村10条”脱贫标准,逐条逐项对标对表,不断查缺补漏,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一同部署,一起安排。创新建立一周一例会、一周一清单、一月一方案、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推进会、一村一U盘、一村一公示栏、一村五条标语“八个一”工作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强力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到一线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比责任担当、比干事能力、比精神状态、比工作业绩、比脱贫成效的良好氛围,自觉为带领群众摆脱贫困矢志奋斗。
2018年实现8个贫困村顺利出列,372户建档立卡户1540人稳定脱贫,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省级第三方评估检查,全镇贫困发生率降至1.25%。投资1091.169万元建成沙田佳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入住29户125人。投资1702.1633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3户,其中新建175户,维修828户。投入84.83万元为全镇所有建档立卡户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报销医疗费用630余万元,全面落实健康扶贫30条,家庭医生签约率、服务率达到100%。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适龄人群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投资1301.56万元建成覆盖8个村委会44个村组的安全饮水工程,实现全镇所有自然村安全饮水工程全覆盖。投资860余万元,硬化14万平方米村内道路。投资1100万元,新修硬化进村道路14.582公里。建立“三联三争”机制,提升产业组织化、就业组织化、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水平。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以源瑞养殖场、新则新蔬菜基地、川驰辣椒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龙头,重点发展“千头肉牛、千亩蔬菜、万亩辣椒、万亩魔芋”和烤烟等产业,带动900余户贫困户增收。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1383人,其中省外务工601人,县外省内务工264人,县内务工518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扶贫工厂,增加本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解决95个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镇11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均达到3万元以上。开展“三讲三评”、庭院会、脱贫攻坚大讲堂等宣传活动130余场次,5万余人次参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全方位无死角。
3、安全生产持续巩固。一年来,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要求,持之以恒抓牢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主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拿出一个方案,组织全镇煤矿召开现场推进会,从现场管理、瓦斯治理、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交流各矿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相互学习,促进整改,加强管理,较好提升了煤矿本质安全。全力做好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雨季三防”措施,成立防洪抢险队伍,积极完善地面防洪设施,开挖防洪沟,开展水害应急演练。全力推进瓦斯治理,积极推广“两把锁”管理和长短探相结合的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全力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全面推行新型支护方式,变被动支护为主动支护,有效预防和遏制了煤矿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连续11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出动1032车次、3934人次,不间断全方位无死角进行巡查,确保非法开采动态为零。严抓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完善预案,组建义务扑火队伍21支,配齐灭火枪等设施设备,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严抓地质灾害安全防治工作,配齐地质灾害监测员,进一步完善21个监测点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的防范意识,完成自格村89户地质搬迁避让项目,兑付补助资金198.5万元。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明确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安全检查,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校园、道路交通、食品药品、防洪度汛、危险化学品、农机具等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4、社会稳定平稳向好。一年来,我们持续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避免了越级访和大规模集体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挂钩、谁牵头”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反映问题、诉求,为群众做实事、解难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18年,办理信访案件95件,办结率100%,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进京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为零,到省、到市、到县上访大幅下降。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各类刑事案件侦破力度,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禁种铲毒、治爆缉枪、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全年刑事案件立案6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移送起诉6人,查处治安案件129件,打击处理38人。积极发展和维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完成40户“平安家庭”创评。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广大群众识邪、辨邪、防邪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文化市场整顿,取缔黑网吧2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5、生态环境更加优化。一年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惩治环境违法企业5家,多措并举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回收废旧残膜93吨,不断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镇、村、组三级河长扎实开展巡河工作,对镇内4条主要河流进行清淤,清除垃圾820吨,河流治理成效明显,河道环境大幅提升。加强森林防护,落实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责任,新增管护面积3255亩,建设苗圃基地,培育杉木、川滇桤木袋苗30万袋、华山松裸苗20万株,义务植树17万株,完成绿化建设450亩、中幼林抚育间伐1000亩、退耕还林补植4200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2%。
全镇围绕“四净一增两规范”总体目标,农户按照“五净四有一规范”的标准,强力推进、统筹提升人居环境。在全镇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全面推行清扫日制度,全镇94个村民小组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全面落实收费保洁制度,每个村民小组至少安排1名固定保洁员,负责公共部分日常保洁。通过村内广播、标语、发放宣传册、脱贫攻坚乡村大讲堂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倡议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家庭环境卫生。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全民动手参与提升人居环境,形成“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2018年,各村(居)委会新建垃圾池(房)46座,清理粪堆960余个、草堆560余个,规范柴堆1260余个,整改“人畜混居”204户,拆除无人居住危旧房687间、断垣残壁128个,村内垃圾乱倒、乱扔和污水横流等现象得到治理。投资150万元建设集镇污水处理管网,集镇卫生环境持续改善。
6、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投入2798万元实施20个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置学生用床450张、计算机433台、图书64190册,顺利通过国家抽检,小学无大班额,初中无超大班额,普高升学率52.8%,小学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县教育局抽考六年级名列全县第三名。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招录乡村医生7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6181份,开展健康知识讲座66期,投资560万元建成卫生院业务用房,投资192万元建成8个标准化村级卫生室,人民群众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力改善基础设施,全镇所有自然村全部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筹集资金完成投资90余万元的煤专线升级改造工程,煤矿企业全部实现“双电源、双回路”,提高了煤矿用电可靠性。广播电视覆盖率、自然村宽带覆盖率、4G信号覆盖率均达到100%,累计投入1035万余元新建及修缮28个村民活动场所,投入72万元完成公路养护176公里,投资42.6万元建成2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投资41万元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建成墓穴400个,管理用房154平方米,完成投资1786.92万元的纳佐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实现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发放养老金569.27万元,城镇低保金19.47万元,农村低保金407万元,五保金35.64万元、高龄补助48.9万元、残疾人补贴33.5万元。其他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成立镇级劳动力转移和输出工作站,完成劳动力就业2.49万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推进,共签字确认13016户,确认面积10.19万亩,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未发生疫情。信用乡镇、信用村创建工作圆满完成,顺利通过市、县验收。此外,老龄、残联、妇联、科协、工会、档案、保密、关工委、共青团、人民武装等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工作依然艰巨,内生动力不足,产业发展、就业扶贫仍需久久为功,思想脱贫、精神脱贫任重道远。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本质安全基础仍不牢固,转型升级遗留问题纷繁复杂,安全稳定形势依然严峻。三是集镇建设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适应。四是人居环境容易反弹,工作成效需持续巩固。五是部分单位和部门执行力弱,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极少数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工作激情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抓落实狠劲不足,“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找准症结,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竹园镇共有6个部门参与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1、行政单位是竹园镇人民政府;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竹园镇财政所;
3、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竹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竹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竹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竹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园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94人,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166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度收入合计246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收入比2017年收入减少799.08万元,减少32.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17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92万元,占总支出的89.65%;项目支出180.93万元,占总支出的10.35%。2017年度支出合计222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89万元,占总支出的93.76%;项目支出138.80元,占总支出的6.2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7.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13万元。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年收入1662.9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2.92万元,减少32.3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减少100 %。
(2)本年共计发生支出1746.8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565.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65%,项目支出1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35%。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68.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5.42%;商品和服务支出404.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3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05%;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29.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基本支出1565.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65%,其中:人员经费116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0%,日常公用经费40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0%;项目支出1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5%,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禁毒管理人员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护服务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6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5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49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8%,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村级事务管理支出等。
9、交通运输支出(类)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5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安全管理等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20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3%,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4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1万元,完成预算的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6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竹园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63万元,下降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3万元,增加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3.4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竹园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8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王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各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园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85万元,增加115.85%。增加主要原因是含竹园镇2017年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竹园镇资产总额3359.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0.35万元,固定资产1936.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2.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6.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59.75 1320.35 1510.66 1234.94 272.85 429. 12 102.5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竹园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富源县竹园镇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项目支出4个,涉及资金180.66万元,受益群众6286户12884人。按照年初预算绩效要求,2018年竹园镇圆满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019年竹园镇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会议费支出情况如下表:
竹园镇2018年会议费19.71万元,比2017年增加0.59万元,增加3.45%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7.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04万元。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单位)资产总计335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36.91万元。负债总计1260.3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富源县竹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