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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9-09-03 09:48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201000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富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7、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富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履行安委办职责。一是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有针对性的研究各时段的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县安委会已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次,县安委办编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10期。二是严格目标责任书考核。对12个乡(镇、街道)、38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修改细化,根据职责分成1、2、3档进行考核奖惩,做到年初有文件安排,有相关考核指标及责任书,有工作行动及记录。三是强化“三个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推进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开展综合督查。联合政府督查室、监委等部门,采取联合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六是深化“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共实施行政处罚47处,罚款125.7万元,挂牌督办企业1个;查处无证驾驶555起、饮酒驾驶39起、超员146起,行政拘留10人,扣留机动车72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等消防执法检查200家,发现火灾隐患40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0份;销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7000件。七是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共对全县57栋高层建筑、7个文物古建筑、42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开展“六熟悉”20次、实战演练6次。组织泽鑫铝业公司开展天然气泄漏专项实战演练,并邀请了蓝天铝业、今飞轮毂等10户重点企业现场观摩学习。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落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意见》宣讲会议,印制发放《意见》小册子23000本,下发了《富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全面开展清退工作。目前,共清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抵押金1954.89万元,清退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17317.83万元,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全县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注入了大量的资金。同时,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相关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富源县意见实施办法初稿县安委办已起草完成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待领导审核后上会审议。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自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和市政工程、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完成了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和隐患的整改,针对煤矿“体检”中查出的2759条隐患,5条重大隐患已经整改验收销号、2718条隐患已整改完成,36条隐患已申请延期整改,累计投入整改资金9685.6万元;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中查出的“斯派尔煤矿22条隐患、未制定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督促斯派尔煤矿投入整改资金50.63万元完成整改,制定了《富源县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富建发〔2017〕87号)文件。
4、强化各类督查隐患问题整改落实。一是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省安委办第二督查组反馈斯派尔煤矿存在的2条隐患和问题的整改。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完成省安委办第三综合督查组反馈富源县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存在3个方面问题的整改。三是针对曲靖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督查组反馈富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21条隐患和问题,下发了《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目前,督查组反馈的21条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针对曲靖市安全生产第五巡查组反馈富源县安全生产工作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143项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了《富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第五巡查组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截至2018年10月20日,巡查组反馈富源县安全生产143项隐患和问题清单,已对照清单整改完成129项,正在整改14项(其中:非煤矿山3项、煤矿11项)。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制定下发了《富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目前,共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3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6种71000份,制作宣传展板131块,制作固定标语40条,出动宣传车34辆,展示各类设备30种。
6、强化监管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复产验收关口,对无证或证照不全、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企业。目前,已复产44家、公告关闭23家、进入关闭程序42家。危险化学品方面,研究制定了《富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和41条治理内容,对德鑫集团和信德焦化厂2家企业,先后7次聘请专家开展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12条,已整改378条,对德鑫集团3件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烟花爆竹方面,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从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认真清理取缔“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违规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133起,没收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2144件(箱),给予警告96人,罚款5700元。工贸企业方面,对8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隐患整改攻坚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并以泽鑫铝业、金飞轮毂、东恒集团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规范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7、抓实汛期安全大检查。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富源县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排查,强化非煤矿山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弃渣弃土堆积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8、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标准化创建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认真治理三级达标企业,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鼓励现有条件较好的三级达标企业创建二级达标,二级达标企业向一级国标努力,实现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到2018年底,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三级标准化及以上标准,巩固提升73家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并做到企业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1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2017年602.05万元减少89.66万元,减少14.89%;减少原因为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6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8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602.05万元减少41.24万元,减少6.84%。减少原因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按期实现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81万元。比2017年602.05万元减少41.24万元,减少6.84%。减少原因为预算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7年602.05万元减少41.24万元,减少6.84%。减少原因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26.04万元,占总支出的93.79%;商品服务支出18.78万元,占总支出的3.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万元,占总支出的0.72%;对企业的补助12万元,占总支出的2.1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的7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8月后公务用车报废一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8.33万元增加0.46万元,增长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8万元,增长1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6.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扶贫工作任务重车辆出勤日高,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占62.00%;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占38.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县安全检查、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督查指导及乡镇到县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81万元,比2017年602.05万元减少41.24万元,减少6.84%。减少原因为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6.04万元,占总支出的93.79%;商品服务支出18.78万元,占总支出的3.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万元,占总支出的0.72%;对企业的补助12万元,占总支出的2.1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2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59万元,固定资产393.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5.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1.35 127.59 393.76 167.26 13.46 0 213.0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结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