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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 富源县信访局
  • 2019-09-01 02:37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3701000

富源县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市、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富源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全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以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为己任,紧紧围绕《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信访问题“退出全省前三名”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8〕7号)要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活动,强化信访工作举措,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积案化解、督查督办、初信初访办理等工作重点,积极推动“事要解决”,努力强化源头预防,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比较,2017年收入20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增加的10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富政办通〔2016〕76号文件兑现2016年全县信访责任书考核资金;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3万元,占总支出的97.0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1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增加159.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富政办通〔2016〕76号文件兑现2016年全县信访责任书考核资金;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持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财政紧张没有拨给信访劝返工作经费导致2018年开支了2017年及2018年两年的进京赴省到市劝返接访差旅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23万元。与上年172.66万元对比增加了159.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富政办通〔2016〕76号文件兑现2016年全县信访责任书考核资金;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信访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财政紧张没有拨给信访劝返工作经费导致2018年开支了2017年及2018年两年的进京赴省到市劝返接访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72.66万元对比增加了169.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富政办通〔2016〕76号文件兑现2016年全县信访责任书考核资金;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3%。主要用于信访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富源县信访局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富源县信访局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富源县信访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7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3.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县财政困难,部分预算资金未拨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18万元,增长18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万元,增长281.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仍有部分车辆维修费欠账未列支;二是因上年经费不足,公务接待费未及时结账,2018年结账列入支出,导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万元,占3.54%;公务接待费支出3.27万元,占96.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用于富源县信访局在承办并反馈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转及交办重要信访事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劝返、协调信访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3万元,与上年67.48万元对比减少4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信访救助金及信访劝返工作经费因财政紧张没有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04.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5万元,固定资产87.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加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4.81 17.35 87.46 23.75 63.7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富源县信访局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富源县信访局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3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