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地震局
  • 2019-09-01 02:15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41901000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富源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的综合发展实施工作,推进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2、负责管理全县的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预警工程规划,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预警工程及信息系统建设,依法做好地震预测、预警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和监测、预警环境;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震情跟踪方案;负责调查核实县行政区域内宏微观异常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监测研究结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地震发生后的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管理地震资料和信息;负责全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负责全县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3、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灾害;会同有关单位规划和建立全县震灾预防工作体系,指导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制定和完善地震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负责管理地震部门地震应急专用设施、设备;负责震情速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5、负责全县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防震减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协助、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6、负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指导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8、完成市地震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8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收入合计16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3.66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18年度工资调整(提高10%的奖励性绩效,并补发2017年7-12月)共计:22.5万元;二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增加1.1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5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1%。与上年对比增加36.42万元,增长的原因一是执行新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二是上年度额度结转在本年度内完成支出;三是在2018年补发全县185人2017年度的群测群防人员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地震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0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4.32%。机关运行经费6.7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了44.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01%;住房保障等支出3.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8.65%。基本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了22.18%。增长原因:一是执行新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二是上年度额度结转在本年度内完成支出;三是在2018年补发全县185人2017年度的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住房保障等支出下降的原因是财政吃紧,这两个功能科目还有7个月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总支出164.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2万元,主要原因增长原因:一是执行新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二是上年度额度结转在本年度内完成支出;三是在2018年补发全县185人2017年度的群测群防人员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2018年6-12月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财政未拨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医疗统筹等缴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7%。主要包括保障本单位的工资福利、行政运行和开展地震事务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的58.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预算拨款没有完成,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富源县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3万元,下降率2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4.50万元下降1.23万元,下降27.33%,下降原因是财政吃紧,预算余额未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1.29万元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预算拨款没有完成,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占71.71%;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28.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富源县区内外公务出差、下乡、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台站维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万元,与上年15.53万元相比,下降了8.78万元,下降率56.54%。主要原因是:财政吃紧,预算余额未拨款。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必需的办公、印刷、手续费、办公电脑耗材及财务软件维护、水电、工会经、职工教育培训及福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招待、差旅、劳务及党建工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源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6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60.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电脑3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富源县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富源县地震局所有项目的含义(根据财政部《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3.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4.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15.地震灾害预防: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防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16.地震应急救援: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17.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反映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反映防震减灾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计量、继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9.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县地震局)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