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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015158708/2021-02725
  • 2019-04-24 18:46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5100000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第二部分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研究部署全县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县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县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各级领导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1)、协调、配合安监部门、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公安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始建于1979年3月,前称为“富源县交通监理站”,隶属于交通部门。1989年2月,富源县公安局正式接受交通安全监理业务,成立了“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中队”。1990年6月3日,定名为“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政办发[2011]233号),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有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大队下设19个中队(所),分别是:内务中队(加挂指挥室牌子),法制宣传中队、警务保障中队、涉车犯罪侦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特勤中队、车辆管理所,城镇交通警察中队、后所交通警察中队、墨红交通警察中队、大河交通警察中队、营上交通警察中队、竹园交通警察中队、富村交通警察中队、老厂交通警察中队、黄泥河交通警察中队、十八连山交通警察中队、古敢交通警察中队。各部门都担负着不同的重要职责,相互分工,相互协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通安保”这一主线,防事故、优秩序、强服务,突出抓好“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规范执法、智慧交警、队伍建设”五个重点,统筹推进“退三攻坚、扫黑除恶、狠抓落实年”三大任务,大力深化“交通治理现代化、交管服务便利化、交警队伍正规化”三项建设,力争实现“一降两升三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5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5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59.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9.95万元(本级财力2095.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9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65.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59.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5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9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
行政运行2878.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0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44万元。
死亡抚恤0.79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0.63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72.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
大气1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2019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和福利预算支出1804.07万元
基本工资209.99万元。
津贴补贴573.2万元。
奖金28.44万元。
绩效工资15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08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8.4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3万元。
住房公积金72.65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6.8万元。
2.公用经费预算支出1182.49万元
办公费147.72万元,主要用于报刊杂志、办公耗材、办公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印刷费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材料、资料方面的印刷打印制作等支出。
水费7.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水支出。
电费1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支出。
邮电费3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话费、红绿灯电路费及警务通使用费等支出。
差旅费35万元,用于民警出差办案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115万元,用于办公楼等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方面的支出。
租赁费30万元,用于县城违停抓拍监控探头租赁方面支出
会议费1.62万元,用于会议方面的支出。
培训费10.85万元,用于民警及辅警培训方面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17万元,用于公务往来的接待支出。
被装购置费40万元,用于辅警被装购置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444.16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及工资性费用方面的支出。
委托业务费57万元,用于车辆肇事及驾驶员血夜酒精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30万元,按规定提取用于大队工会方面的支出。
福利费40万元,按规定提取用于大队民警及辅警福利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来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交通费47.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改革后民警每月发放750元的公务交通补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用于广告宣传费等方面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9.39万元
退休费4.3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2019年提高生活补助部分。
生活补助5.07万元,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及辅警春节慰问金。
项目支出情况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万元,用于兑现2019年度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4个,采购预算资金456.2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9万元,比2018年88.8万元增加了20.2万元,上升23%,。增加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无购置车辆计划。
(2)、我大队现有公务用车2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92万元,其中:县财政按每辆3.5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计77万元;从执法办案补偿中增加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上升19.48%,上升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比上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2万元,上升44.07%,上升原因是各项检查接待增多加之近年来接待费不断下降造成基数较低。
(二)基本支出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3159.95万元,比2018年3653.24万元减少493.2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资本性支出方面减少的较大。
(三)项目支出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比2018年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加原因:2019年兑现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安排在项目支出预算中,而2018年预算中未安排此项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一般的将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划分为办公费等七项: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车辆大修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专项业务费。它们都纳入专项经费管理范畴。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3.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57.68万元其中:办公费147.72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7.84万元;电费13.7万元;会议费1.62万元;福利费40万元;差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1.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25.84万元,增幅为54.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大队除了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作了评价之外还对具体项目支出作了绩效目标,根据评价要求分别从生产指标、效益指标和社会满意度指标方面作了具体的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24日

下载:富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