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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预算公开

  •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 015158708/2021-02730
  • 2019-04-24 17:28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6700000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拟订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各类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富源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应急中心。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4名。其中,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2名(正股级)。
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副站长1名。
富源县环境应急处置中心3名。其中,主任1名(股所级)、副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保责任,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有关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18号)、《富源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有关环境问题整改验收方案》(富政办发〔2018〕149号),如期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的整改验收工作,巩固已销号问题的整改成果。按照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过市级审核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各项机制,确保按照时限各项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待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单后,及时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2、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实施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力打好重点流域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环境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6大攻坚战,着力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按照上级要求,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阶段任务。
3、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保护任务。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把“三线一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确保不再“添新账”。强化规划环评,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原则,既全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依法把好环境准入关,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
4、强化监测监管执法,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监管“利刃”作用,继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监督性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打击企业偷排漏排、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升执法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5、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的改革,理顺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富源生态文明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确保完成80%以上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任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确保2020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的创建任务。
6、提升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民共同参与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特别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努力做好的重要任务,我们将利用县广播电视、富源时政、滇南胜境、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责任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0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04.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4.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4.32万元(本级财力896.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4.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0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3万元;死亡抚恤0.7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43万元;行政运行40.287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52.56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环境执法监察48.39万元;住房公积金48.6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3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0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性资金支付的保险3万元;购置计算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9万元,减少58.9%。
(二)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990.24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85.92万元,减少了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2018年有结余,今年没有结余。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58.85万元,其中办公费43.3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13.01万元,其中办公费82.66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下降49.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人均减少0.4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8.4万,减少62.6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为实现以下内容:
1、完成80%以上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任务,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确保2020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的创建任务。
2、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阶段任务。
3、组织实施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力打好重点流域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环境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6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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