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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9-02-26 14:2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基本情况...............................................9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10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1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一部分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各类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

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富源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应急中心。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4名。其中,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2名(正股级)。
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副站长1名。
富源县环境应急处置中心3名。其中,主任1名(股所级)、副主任1名。
2、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7年12月份实有人员43人,其中:在职行政13人,在职事业3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近尾声
1、为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县环保局草拟并报请政府印发了《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为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县环保局草拟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富源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县委4个工作部门,县政府37个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以及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照“边查边改”的

原则,县环保局报请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富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与通报制度(试行)》。今年上半年由县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及时限。报请县政府印发了《富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区划工作方案》;全县涉及煤矿机械化提能改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8个,已全部整改结束;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公告的65个未批先建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我县列入整改的23个问题中,完成整改15个,其他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5月份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宣传报道方案》,同时在县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公开播出整改落实工作安排及阶段性进展情况。
2、(二)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51号)文件要求,我县2017年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51957.02吨、24970.04吨、7658.39吨、856.83吨。其中省级大气重点减排项目有滇东电厂、雨汪电厂、老厂宏发水泥厂,省级水重点减排项目有污染县城污水处理厂、老厂镇舍乌煤矿、老厂镇大槐树煤矿、富源县聚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省级大气、水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正常。按照2016年环境统计情况,结合2017年国民经济、人口等增长率,初步预计今年1-9月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7288吨、19261吨、5637吨、688吨,减排任务能够圆满完成。
3、(三)坚持源头预防原则不变,严把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5个,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0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7个,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8个;环境影响评价登

4、记表备案57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95个。 对以往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一企一档” 的要求进行了档案整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环保 “三同时”现场检查和监察工作力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有效保证了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的执行。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合理等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5、(四)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持续稳定。今年3月,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已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并交付使用,开始对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因自然因素(高原地区日照辐射强、空气湿度低等)导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指标偶有超标外,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持续稳定,有效监测天数282天,优良天气277天(1-10月),优良率98%。二是全县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全年对县城及10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9个地表水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完成了对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宏发水泥厂的减排监测以及8个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对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雄达煤矿、老牛坡煤矿和老厂水泥厂4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开展了比对监测。按照逢雨必测的原则开展酸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县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无酸雨现象,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地表水黄泥河、丕德河断面均能满足Ш类要求,块泽河、嘉河断面满足Ⅳ类要求。三是完成了1期垃圾填埋场渗漏液的监测工作以及各类委托监测任务及指令性监测任务。四是完成了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复评审省级考核验收工作。
6、(五)严格环境监管,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作为主线,贯穿总量控制、限期

7、治理、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环境监察等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并于2017年2月前完成辖区内150余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换发排污许可证25个。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按照省、市环保要求,2017年4月,对富源县辖区内的响水河和东堡龙潭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环境状况评估,评估主要包括水源地基本信息、水质监测情况、水源管理状况、保护区整治状况、保护违章项目基本信息调查、风险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全面掌握水源地环境状况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全面开展乡镇饮用水源调查评估,目前已经完成26个饮用水源地的情况调查。三是加强对国控企业在线监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第19号令),对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国控企业扎实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推动自动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目前,我县辖区内除云南曲靖德鑫煤业有限公司数据有效传输率不能达到考核要求外,其余国控企业数据有效传输率均能达到90%以上。四是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要求及《富源县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查缺补漏,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拟定《富源县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逐步启动开展土壤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完成《富源县胜境街道土法选金遗留尾矿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上报省环保厅审查争取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万元。五是积极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除营上镇外,其余乡镇均已提

8、交确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意见,与第三方签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合同补充协议”,已修改完善报请县政府上报市环境保护局确认。六是积极推进县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为提升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能力,对全县35个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县级中心平台联网,实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目前已完成22家企业的联网工作(18家企业完成调试联网,已提交验收申请),有3家企业已经关闭,其余企业正在安装。
9、(六)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全力保障全县环境安全。一是强化辐射监管。对21枚放射源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用源单位15个、射线装置10次,收贮放射源4枚;同时督促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放射源管理台账,确保了全县的放射安全。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督促8个医疗单位依法收储和转移医疗危险废物,完成42家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督促17个涉危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备案登记,全年转移危险废物12463.08吨(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车间内存放的1000余吨危险废物,在我局的监督管理下已转走600余吨,剩下的400余吨年内完成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2.348吨。云南省中安监狱和原后所煤矿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已向省厅申报,并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富源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10、(七)创新监管执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开展了第一、第二季度环境“双随机”抽查。共对48个一般污染源、24个重点污染源、12个特殊污染源进行了环境监察。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按照应收

11、尽收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污费征收,全年共征收排污费514.44万元,催缴排污费32.13万元。三是实行环境违法零容忍,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境监察、群众来访、信访等途径,对12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共处罚金142万元,办理重点案件查封扣押1件,按日计罚1件,停产、限产3件。四是强化信访办理。2017年共接到群众信访案件43个,其中来电26个,来访9个,来信8个,除泽鑫公司污染赔偿、德鑫焦化厂污染两个信访件未办结,其余均已办结回复。五是开展煤炭行业专项监察。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对全县煤矿进行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煤矿环评手续、环保竣工验收情况,共检查煤矿38个。六是印发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方案》并组织全县相关企业代表召开了动员暨工作安排会议,对全县涉及煤炭、火电、污水处理、水泥等四个行业共103个企业实施全面达标排放,目前全部完成初步评估,42个企业已完成详细评估。
12、(八)积极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扩大生态文明示范点。一是积极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编制完成《富源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富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督办制度(试行)》,现已发布实施。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创建。中安街道、胜境街道按要求上报了省级生态文明街道的申报材料,并于今年3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街道。按照省级生态文明乡镇的创建要求,今年还计划启动3个省级生态文明镇创建的基础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完成了《富源县“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督促指导相关乡镇推进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8个项目,富村镇迤佐河水库周边白石岩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现已基本完成,黄泥河镇黄泥河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开

13、展前期工作,竹园镇大凹子、小瓦窑、下糯木连片环境整治工程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胜境街道、后所镇正在准备编制实施方案申报省级“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其它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待适当安排资金后组织实施。四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上报县政府印发了《富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方案》,今年10月开展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划工作,规划方案已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预计11月中旬完成编制。五是牵头完成富源县生态红线划定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红线划定要求,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煤炭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已按要求上报,待市级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出台后,制定富源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14、(九)加大宣传力度,为环境保护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积极投稿。全年环保信息及理论文章被县级采用44篇,市级采用109篇,省级采用17篇,发布微博121条,累计291条。二是以开展“世界环境日”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共向公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000份、环保袋1000个,设展板4块,悬挂宣传标语34条、受理环境咨询1400人次,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了环境保护公益广告6条。三是扎实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创建省级绿色学校3所,申报市级绿色学校8所,推荐县级绿色学校24所,组织3名中小学校长到玉溪参加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培训。四是圆满完成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5件(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协办2件)。已全部办复结束,面商率100%,办结率100%,意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786.0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09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

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48.9017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334.995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19.0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0315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项目减少(2016年项目支出694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30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80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59万元(2016年机关保障经费114.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一样,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监察工作。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0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与上年对比项目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项目支出694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0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578.2287万元、公用经费110.8028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4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一般接待都在单位食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9万元,下降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下降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增下降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车辆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5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监测、监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测、监察,局机关(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59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98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41765万元, 印刷费5.2305万元、邮电费3.9602万元、物业管理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14.26万元、劳务费3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5万元(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源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1174.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24万元,固定资产11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74.29 1,69.25 7,41.28 106.37 0 157.3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