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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15158708/2021-01223
  • 2019-02-26 09:50
第一部分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富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 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7)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富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富源县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有针对性的研究各时段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各行业领域发现的隐患、未整改的隐患进行分析、明确责任、落实对策,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目标责任书考核。今年以来,对12个乡(镇、街道)、35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修改细化,根据职责分成1、2、3档进行考核奖惩,做到年初有文件安排,有相关考核指标及责任书,有工作行动及记录。三是强化“三个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推进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抓“狠抓落实年”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2月8日全县“狠抓落实年”工作会议后,县安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各块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狠抓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15项具体工作目标,并于2月15日召开局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各科室围绕安全生产“一杜绝、四下降”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到月,目标责任到人,并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承诺。同时,以“狠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狠抓落实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县安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府办明电〔2017〕61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安监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富安监管〔2017〕16号),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大检查。目前,共开展组织检查组38个,检查企业299个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58件,其中:非煤524件、危化404件、烟花爆竹127件,已整改1045件,限期整改81件,责令停产整改3家。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1件,已整改销号。
(4)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方面,省、市批准下发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以后,县人民政府先后5次召开联席会议,在专家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四个一批”方案,研究制定下发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建立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确保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工作有序推进。今年需完成改造升级56 座、整合重组10 座、淘汰关闭 32 座,提升非煤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目前,已公告关闭23座,完成整合重组10座。积极向省、市争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经费,分别划拨各乡(镇、街道)安监办1万元。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我们牵头研究制定了《富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富政办函〔2017〕3号)文件,分4个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并提出了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列出了41条治理内容,明确了各条治理内容的责任单位。5月10,县人民政府又组织召开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目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和时间节点开展此项工作。烟花爆竹方面,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制定下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6〕147号),对全县186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清理“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人员密集场所及超市内销售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逾期、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目前,已取缔关闭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1个。
(5)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我们始终坚持企业每日一排查、乡(镇、街道)安监部门每周一排查、局每月一排查、县政府每季度一督查、每半年专家一会诊的“五个一”隐患排查制度,并建立了“排查—登记—挂牌—整改—销号—问责”的隐患治理工作流程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及时消除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推广完善。严格执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抓好“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推广完善,督促企业按照行业领域规定的自检自查周期和频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每月如实填报自检自查情况,并建立健全检查过程痕迹档案资料,目前,监管企业共录入系统307家,录入隐患5282件,已整改52294件,限期整改53件。三是扎实开展每月安全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跟踪落实,督促企业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共组织检查10次,检查企业4209个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083件,其中:非煤2040件、危化525件、烟花爆竹1494件、工贸行业1024件,已整改4796件,限期整改287件,整改率94%。
(6)抓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标准化创建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认真治理三级达标企业,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鼓励现有条件较好的三级达标企业创建二级达标,二级达标企业向一级国标努力,实现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到2017年底,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基本达三级标准化及以上标准,巩固提升73家非煤矿山、危化、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并做到企业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7)抓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充分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按照规范的程序,对本地区本行业涉及生产、经营和新、改、扩建项目的各行业企业,包括生产系统、设施或作业场所,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客观、细致、合力的分析评估,做到提前预警、科学防控、有效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风险评估预警10次,印发风险评估预警情况通报10次,对全县各行各业540条各类隐患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确保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8)抓职业健康监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职业病信访案件查处、作业现场管理等工作力度,做到职业病信访案件发现1起办结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82%的企业建立了规范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145户企业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对1852名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对1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查出隐患144条,已整改128条,督促6家企业办理了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9)抓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制成800本小册子向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重点企业发放,集中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600人(次)参加《意见》的宣传贯彻学习。二是采取网络培训安全监管队伍共3期16人,培训企业负责人、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共16期600人次。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民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安监局印制《意见》1000本、制作宣传展板18块、制作固定标语20条、发放宣传资料6种6000份,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13场。四是出资3万元在县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常年在黄金时段播放安全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普及公众安全常识。
(10)抓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各乡(镇、街道)按照10万人以上乡(镇、街道)不少于5人,10万人以下乡(镇、街道)不少于4人的标准配齐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落实经费和办公设施。二是强化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专门针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聘请各行业领域的专家,采取课堂讲授和现场传授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按照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今年4月22日至28日,积极组织4人赴浙江大学参加执法专题培训,7月3日至9日组织4人赴清华大学参加执法专题培训。9月11日至14日组织县安监局14人参加云南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证培训。
(11)抓“打非治违”。综合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或联合安全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五个一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集中整治部分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投入、现场管理、领导带班作业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今年,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7〕63号)要求,配合国土、煤炭等部门联合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共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7起,并分别对7起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完成整改3起,正在整改4起。
(12)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督促12个乡(镇、街道)、23个重点部门、245家重点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形成县、乡镇、企业3级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配备,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实行专人专职、昼夜24小时在岗值守,不得采用电话呼叫转移方式值守,不允许缺岗、脱岗,坚决杜绝“值守不应急、应急不值守”现象发生,紧急情况24小时有领导带队值班,发生重大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13)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局领导班子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每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岗位人员。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每月组织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非煤矿山科、执法大队、烟花爆竹科、危化科、宣传教育科、综合科、职业健康科等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及业务标准,明确1个学习专题,由科室负责人带领科室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及“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等公开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局长办公会或支委会讨论做出决定,无重大决策失误,并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1—10月,局接待费65.57万元,同比下降0.7%,车辆运行费8.17万元,同比下降3.9%,无其他公款旅游、公款出国等费用,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顶风违纪问题。四是认真做好扶贫工作,下派驻村工作队员5人,为营上镇岩头村委会下发得黑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解决建设资金10万元,并多方筹集资金解决营上镇大坪村委会、岩头村委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共10万元。五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严禁私设“小金库”等五项纪律执行情况“回头看”和“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设 6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综合科
5、烟花爆竹管理科
6、宣传教育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一个。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2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安监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702.5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97.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29%;上年结转4.97万元,占总收入的0.7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7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年末基本支出结转结余66.7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1)2150601行政运行388.22万元;(2)215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77万元;(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6万元;(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32万元;(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57万元;(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5万元;(7)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04万元;(8)2210201住房公积金37.43万元;(9)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共计635.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5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占基本支出的30.42%。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22.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如全县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资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费用、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59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各种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8.33万元,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04元,下降7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比2016年减少26.63万元,下降88.21%。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77万元,比2016年减少4.4万元,下降47.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8.33万元,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04元,下降7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比2016年减少26.63万元,下降88.21%。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77万元,比2016年减少4.4万元,下降47.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检查督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核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源县安监局资产总额53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44万元,固定资产448.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52平方米,账面原值126.7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53283.00 864453.60 4488829.40 1267210.00 594050.00 0 2627569.4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下载:富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