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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 富源县水务局
  • 2019-02-15 14:42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预算。(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预算,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预算。
二、“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30.5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减少12%。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9.67%,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4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2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0.33%,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预算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预算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预算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2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