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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富源县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11-12 00:38
富源县审计局:
按照《富源县审计局关于富源县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富审决[2018]40号要求,富源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按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整改责任
富源县财政局高度重视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及时专题研究,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履行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对照《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按项进行及时整改,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列支未拨上级专款15604300元。富源县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套反映,截至2018年5月底,列支未拨上级专款15604300元,其中,预算应付款13821400元,基金应付款17829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2018年11月,富源县财政局已将列支未拨上级专款15604300元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下一步各单位将严格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二、健全长效机制
下步工作中,富源县财政局将逐项进行梳理,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深入贯彻执行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认真执行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适时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富源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