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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地震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8-08-24 11:04
富源县地震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拟定防震减灾地方性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国家和省、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拟定全县地震监测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地震监测及地震趋势研究、会商,并提出预测意见;负责群测群防工作;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3、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查批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和项目登记;管理辖区内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4、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协助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办公室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协助有关部门建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的监督管理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7、负责全县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8、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
10、承办富源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1、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
2、全县185名群测群防队员补助(市级)11.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富源县地震局决算总收入164.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4.2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64.23万元。支出情况说明,其中:基本支出164.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没有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5.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0类05款”支出5.10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的支出、“220类04款”支出106.18万元,主要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221类04款”支出9.19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结余结转:28.26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
四、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附件:富源县地震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