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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015158708/2021-02865
  • 2018-08-23 17:12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源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根据富编 [2017]8号文件规定,中共富源县委、县政府接待处于2017年6月更名为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负责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3)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和管理制度,指导县直单位公务接待业务工作;(4)负责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5)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6)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7)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实施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8)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治安、信访秩序维护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富源机关事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主要完成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1、物业管理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绿化管护力度,提升卫生保洁水平,给广大的干部职工营造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
2、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推进全县能耗计量统计工作,将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统计;强化节能宣传,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常识,增强群众、干部职工节能环保意识,进一步养成节能良好习惯。
3、公务接待管理工作。2017年富源机关事务中心共承办国内公务接待2308批次,接待46182人次。本着高标准、严纪律、重质量、彰特色的服务原则,富源机关事务中心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坚持用务实的态度、扎实的措施、优质的服务圆满认真地完成了县五机关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切实提高了接待工作“满意度”。
4、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建章立制,对县公务用车平台司勤人员及车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多渠道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明确保障范围、规范用车申请、落实管理责任、严明用车纪律、严格服务要求、,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提高了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水平;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实行公务用车网络化调度,有效推进县公务用车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富编 [2017]8号文件批复,中共富源县委、县政府接待处更名为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截至2017年7月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名,2017年8月调入6名人员,截至2017年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名。内设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务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科、机关安全保卫科5个机构。
(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富办发〔2016〕45 号),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建富源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核定车辆编制39辆,实有39辆,其中调研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机要通讯和应急用车27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6333906.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3906.70元,占总收入的84.53%;事业收入9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4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为人员经费709906.7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26%;公用经费4644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6.74%,;事业收入主要为上级单位给予的经费补助及县发改局补助的公车改革工作经费等。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减少29126.27元,减少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5291450.70元,无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9906.70元,占总支出的13.42%,主要用于支出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公用经费支出4581544.00元,占总支出的86.5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机关事务服务等各项支出。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381328.5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司勤人员按照车辆编制配备基本到位,劳动工资支出增加。
2017年年末财政补助结转1980394.20万元,按功能分类,事业单位医疗科目结余394.2元,行政运行科目结余1980000.00元,资金结余比2016增加998451.57元,增加原因是部分款项未付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450.70元。
按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2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5.6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的日常办公支出及保障县五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及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8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03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1%,主要用于支出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按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4952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5.06%,支出比上年增加284706.93元,增长78.04%,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增职增编有新进人员;商品服务支出3529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1.85%,支出比上年减少970052.42元,降低21.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勤俭办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等支出与上年同比均有下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3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0%,支出比上年增加27561.00元,增长83.97%,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增职增编有新进人员;其他资本性支出7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9%,支出比上年增加59113.00元,增长44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会议、办公设备老化破损,为保障正常办公需购置更换。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4380.87元,完成预算的62.7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302.87元,完成预算的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9078.00元,完成预算的96.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费用未支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96590.28元,增长49.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5302.87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接管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01287.41元,增长43.61%,增加原因是2017年招商引资商务考察活动以及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与2016年相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302.87元,占3.96%;公务接待费支出2309078.00元,占96.0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302.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302.8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其中县公务用车平台39辆,机关事务中心1辆。主要用于保障县五机关及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090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9078.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8批次,接待人次46182人。主要用于县招商引资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四机关副厅以上实职领导到富源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事务中心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及人员来指导、联系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1510513.13元。其中,流动资产2188591.38元,占资产总额的19.01%;固定资产9321921.75元,占资产总额的80.99%,比2016年资产增加546670.00元,增长141.78%,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新购办公设备、公车制度改革接管县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510513.13 2188591.38 9321921.75 5737600.00 3584321.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共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375430.00元,支出决算未334135.00元,完成预算的89%,主要用于采购县五机关办公楼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程以及采购事务中心日常办公设备。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