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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8-22 00:01
附件2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15个事业单位,富源县煤炭工业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管理职权;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村共建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为主要内容,全力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在全县煤炭行业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一)产量。全年县属原煤产量849.84万吨占目标任务1000万吨84.98%、洗精煤200.01万吨占目标任务150万吨133.34%、焦炭17.35万吨,焦炭未下目标任务。
(二)产值。完成煤炭工业总产值75.26亿元,占目标任务74.2亿元的101.43%,同比60.23亿元增长24.96%。
(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9亿元, 占计划36.9亿元的100%。
(四)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完成情况。关闭矿井1处,全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后保留矿井数为94处,化解煤炭产能10万吨。
(五)安全指标。全县地方煤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死亡0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8人。其中:事业编制5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3840856.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40856.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430241329.97元对比下降了64.24%,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773913.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61413.23元, 占总支出的82.38%; 项 目 支 出21812500.00元,占总支出的17.62%。与上年435766097.31对比下降了71.60%,下降原因为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61413.23元。与上年101176097.31元对比增加了0.7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煤炭工业局代列财政项目支出2181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73913.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35766097.31对比下降了71.60%,下降原因为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3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6%。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
2.科学技术支出4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317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808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医疗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36822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5%。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及代列财政项目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57742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70504.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80406.5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26510.00元;
7.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3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8.住房保障支出46861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9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8820.50元,完成预算的49.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0283.50元,完成预算的10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8537.00元,完成预算的31.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 191342.84元,增长10.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089.84元,增长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7253.00元,增长23.2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运行费用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0283.50元,占53.51%;公务接待费支出938537.00元,占46.4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028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0283.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9385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8537.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0批次,接待人次15645人。主要用于各级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核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 源 县 煤 炭 工 业局资产总额205230567.22元,其中,流动资产130007483.55元,固定资产75223083.6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84564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64965.70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2764965.7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 205230567.22 130007483.55 75223083.67 46188982.82 4072946.7 24961154.1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616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9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9282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20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富源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