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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司法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8-04-23 17:39
【目录】
富源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富源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劳动教养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四)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依法治县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是富源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加挂法制科、政策研究室牌子)、政治部(加挂监察室牌子)、计划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加挂富源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教养及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科、富源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公证律师管理科(加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牌子)、富源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加挂富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牌子)等7个科室,富源县司法局在十二个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司法所,另外,富源县司法局下设富源县公证处,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8月末,富源县司法局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核定富源县司法局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6名。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核算由本单位自己核算管理,内设有会计1人,出纳1 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治富源”建设。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双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普法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进一步加大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美丽富源“法治宣讲”6场,“送法进村”30场次,送法进校园25场次。利用节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单位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统筹抓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切实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加强人民调解基础建设,提升调解实效。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拓展邻里纠纷、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农村产权、妇女儿童权利保障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案件文书制作和归档工作,提高案件信息录入率。组织和动员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力争全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
三、强化社区矫正,管控特殊人群。实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认真落实衔接制度,完善信息通报、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定期汇报、走访调查、请销假、收监执行等管理制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确保管得住、矫正好。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其平稳过度,及时回归社会。竭力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均控制在3%以内。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继续落实《富源县司法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向农民工、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延伸。开劈“绿色通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办理公证、司法鉴定、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五、规范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公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力支持富源北城建设、重点项目、征地拆迁、采购招标等公证业务工作。力争办理各类公证700件以上。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开展业务检查和案卷评查2次以上,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基础条件。按照“四室一站一中心”要求,推进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成80%以上,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完成50%以上。推广使用“12348云南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线上与线下,实体与网络相互融合、协调联动的机制,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廉政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四个意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务实为民、廉洁勤政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现有核定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34人、事业编3人。实有在职职工47人。(其中:行政43人、事业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人员补助人员1人。实有人数超出编制数10人,是由于2011年机构改革,被收回6个参工编制,而并未相应的增加公务员编制。
核定编制车辆数8辆,实有车辆数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1.63万元,上年结转257.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8.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1.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7.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1.6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8.8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6万元,项目支出86.21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29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26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1万元,资本性支出31.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52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25万元,省对下专项资金9.21万元,合计金额86.2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2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人均公用经费变化:2017年预算为22100元每人,2018年预算变更为4500元每人。
(二)无
(三)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情况)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