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15158708/2022-06002
  • 2017-07-17 10:05
关于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富源县人社局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应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指导、管理、监督。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基础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的初审上报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
(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职务管理、职位交流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并监督检查。
(九)审核以富源县人民政府名义的奖励活动;审核上报市及市以上表彰奖励。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统筹编制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初审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富源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主要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才强县工作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负责全县就业和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催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管理、整体性人才开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方面工作,为我县人才强县、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0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即富源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富源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富源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富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即富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县军队转业部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富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数132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专项事业编制4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在职实有人数131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101人,招聘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员30人(财政供养编外人员);退休人员21人;遗属抚恤对象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7年总收入446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5.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65.75万元。
2017年总支出4465.7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支出4465.75万元,占总支出100%,本年无项目支出。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65.7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07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6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5.97万元(含全县退休人员工资补差部分2000万元,住房公积金111.02万元,死亡抚恤金2.85万元,军转干部解困金10万元,购房补贴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1%。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公务接待费36.25万元。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下载:
富源县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