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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河镇2016年部门决算

  • 黄泥河镇
  • 015158708/2023-08603
  • 2017-09-11 16:42
富源县黄泥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黄泥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黄泥河镇基本概况
富源县黄泥河镇距兴义市36公里;西南接老厂乡、十八连山乡;南距罗平县城85公里;北抵富村镇和贵州省盘县,距盘县特区县城95公里。是富南重镇和滇东门户,属全国50家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试点镇之一,位于县城东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属高寒山区,东南部属河谷槽区。镇政府驻黄泥河坪地村,海拔1297米,西距县城109公里,东与贵州省兴义市威舍同居一坝,素有“旱码头”之称,是云南进入贵州及两广以及沿海省、市区的主要通道。投资约130亿元的滇东煤电落户于黄泥河镇五乐村。全镇辖14个村民委员会,140个自然村,243个村民小组,国土总面积263.27平方千米。年末实有总耕地3220公顷,其中水田433.33公顷、旱地2786.67公顷。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546.67平方米。
黄泥河镇辖黄泥河、发祥、牛场、迤更者、箐口、布古、新寨、小羊场、阿汪、戛拉、五乐、牛额、龙潭等14个村(居)委会。
二、黄泥河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 、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部隶属于镇得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黄泥河镇人民政府、黄泥河镇财政所、黄泥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黄泥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黄泥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泥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黄泥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事业人员69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三)黄泥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困难较多、压力较大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各族群众,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安全,稳定了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事业进步,圆满完成了镇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2016年黄泥河镇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新提升,既是黄泥河攻坚克难、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一年,更是打牢基础、积蓄后劲、实干稳进的一年。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黄泥河镇决算总收入370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2.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3420.56万元增支282.43万元,增幅8.25%,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拨款增加,2016年度黄泥河镇脱贫攻坚重点镇、美丽乡村、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同时2016年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收入3702.99万元,2015年收入3420.56万元,比上年增加282.43万元,增幅8.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收入50.18万元,2015年收入0.1万元,增加50.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89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05万元,占总支出的76.91%;项目支出900.01万元,占总支出的23.09%。与上年相比,黄泥河镇2016年比2015年支出数2920.52万元增支976.65万元,具体安排对比情况是:2016年基本支出2997.05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2249.34万元增支747.71万元,增幅33.24%;其中:人员经费1585.01万元比上年1396.49万元增支188.52万元,增长13.5%,增支的原因是工资套改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增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2.03万元比上年852.85万元增支559.18万元,增幅65.56%,增支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黄泥河镇脱贫攻坚重点镇项目管理费用增加。项目支出900.01万元比上年216.63万元增支683.38万元,增幅315.45%,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拨款增加,2016年度黄泥河镇脱贫攻坚重点镇、美丽乡村、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黄泥河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2.03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基本支出852.85万元增支559.18万元,增幅65.56%,增支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黄泥河镇脱贫攻坚重点镇项目管理费用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79万元占日常公用支出的97%.其他资本性支出43.24万元占日常公用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黄泥河镇项目支出900.0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16.63万元增支683.38万元,,增支的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专款拨款增加,2016年度黄泥河镇脱贫攻坚重点镇、美丽乡村、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黄泥河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91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法院支出3万元、教育支出444.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77万元、农林水支出116.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3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8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黄泥河镇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1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138.1万元减少12.65万元,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黄泥河镇没有因公出国(境)发生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黄泥河镇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0.26万元,比2015年决算59.05减少6.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黄泥河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00批次,8700人次,接待费开支75.1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79万元减少3.81万元,主要用于接业务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黄泥河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8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综合维稳、农民增收。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下载: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