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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015158708/2023-08532
  • 2017-09-06 10:23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承办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有五委一室,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二)2016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二次、市委四届七次、县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建立健全保障服务机制,着力在促进改革发展上奋力作为,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务实进取,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倾心尽责,在改进代表工作上积极创新,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再创佳绩,为推动富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做好审议监督。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县“狠抓落实年”活动的部署,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审查通过县本级财政决算;(3)听取和审查富源县2016年部门预算报告以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报告;(5)听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情况报告。
2.做好代表视察工作。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对富源县核桃基地管理情况进行视察紧紧围绕“县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持续跟踪监督县城“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对“三园两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3.组织好专题调查工作。(1)对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2)对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调查;(3)对富源县建制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调查;(4)对富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4.加强评议监督。(1)加强对全县公安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对县公安局、县扶贫办进行工作评议;(2)加强任后监督,对县司法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
5.组织开展法律监督。坚持把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作为履职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重要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大信访工作。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征询意见工作。
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6.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注重科学合理、可行管用,认真贯彻《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适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生化。
三、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8.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以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出发点、落脚点,加强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更好的保障。不断丰富和活跃基层代表活动方式,坚持和完善“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代表小组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六个一”活动和“三联系三参与”活动制度。
9.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和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测评等工作,坚持开展常委会领导和委室对口督办机制,定期联系承办部门和提建议代表,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每一条建议都有办理部门,都有专人跟踪;确保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得到较为满意的回应和落实,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对2件议案及1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议案建议的常态化办理。
五、切实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10.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1.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富源人大》杂志、网站的宣传效果,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学习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
12.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开拓视野,创新思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3.指导好基层人大工作。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和联系指导,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3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人大事务支出654.39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行政运行、人大会议、代表工作等的支出;列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和抚恤支出;“21005”医疗保障支出20.61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26.14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6%,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人大会议、代表工作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和遗属补助。
3、医疗保障支出2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改革支出2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2.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33.06万元
五、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6年“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下载: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