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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园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竹园镇
  • 015158708/2023-08638
  • 2017-09-06 10:09
富源县竹园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园镇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字〔2011〕98号)。
富源县竹园人民政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趋稳向好。2016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完成16.9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5074万元,规模以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50元。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的总基调,因地制宜调优种养业结构,狠抓烤烟、魔芋、蔬菜、核桃、辣椒等特色产业,稳步发展大河乌猪、肉牛、肉羊、淡水鱼等养殖业。2016年农业总产值3.82亿元;煤矿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38万吨,2016年实现煤炭产值7.5亿元,工业总产值10.8亿元;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零售批发等服务业,2016年三产总产值为2.3亿元。一、二、三产产业结构比例22:64:14。
3、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1+3+5”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过程、台账式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四个”创评及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总实效”要求,实行重点区域专人盯守、境内24小时常规巡查工作制度,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防治、防洪度汛、森林防护、食品药品等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监管,实现连续九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4、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改善基础设施。完成29个人饮项目,铺设供水管道52.75公里,投资1997.50万元对立新、打厂沟、茂兰、借红、柳树、小打箐、马祥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扎实推进公路网络建设,改扩和新修公路26.15公里,养护管理公路141.35公里,硬化村内道路33.9公里,实现辖区内行政村100%通油路、自然村100%通公路。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563平方米,建成幼儿园10所、附属幼儿园2所,完成校安、改薄、学前教育等68个项目工程建设,新建公租房62套、廉租房132套、教师周转房14套,启动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新建村民活动场所30个,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5、人居环境显著提升。投资5.35亿元了“四新”工程建设任务。完成上色水、治格、乐乌、额苏、纳佐等村易地搬迁、共搬迁374户1059人,改造农村危房1011户,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幸福餐桌1处。全面加强村庄公共卫生管理,实行“公共部分分组管、房前屋后自己管”,脏、乱、差、堵现象得到了较大改善,初步实现了农村干净、整洁和规范,打造了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居住安全、生活便捷、环境整洁的新村庄,创建了糯木、乐乌、玛依咱三个省级文明村。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省市县各级的充分肯定,全省新农村建设暨扶贫开发现场会和全市新农村建设暨扶贫开发现场会在我镇召开,新农村建设成效被国务院扶贫办推荐学习,累计接待省内外各类参观学习60批3000余人次。
6、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强化项目意识,以项目为中心延伸经济发展产业链。促进经济发展多元化和开放化。投资2亿元多改扩建3个矿井,投资6000多万元完成5个煤矿技术改造,投资3亿多元新建2对矿井,投资800余万元完成茂兰矿区油路建设,投资4500余万元建成35KV茂兰变电站并投入使用,投资600余万元完成富兴线和糯木线2条10KV煤专线建设,投资700余万元建成镇中心幼儿园,投资680万元的迤勒小学整体搬迁工程教学楼主体已完工,启动投资370万元的竹园小学综合楼建设,顺利开工建设投资1.2亿元的大跌水小(一)型水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6年招商引资完成67113万元。
7、惠民工程全面发展。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事业得到较大提高,中考成绩连续5年名列全县前3名。社会福利制度多元推广,全镇新农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皆达99%以上。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强化制度管理,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医疗环境,添置医疗设备,加强医护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水平,卫生事业得到较好发展。建成了全镇11个村(居)委会文化活动室,提供文化活动场地,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户户通、村村通”工程全面推进,安装直播卫星接收设备5539套,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5%,既满足了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又使惠农信息家喻户晓。
8、生态建设更加自觉。投资3750万元,完成大路、团结、现鸡田等小流域治理,定期对河道治理清淤,关闭5对矿井、4个采石场,淘汰5个养殖场。把企业污染排放治理和河流清淤治理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完成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夯实绿色生态基础,实施人工造林14400亩,中幼林抚育8500亩,林业补植补造6000亩,义务植树110万株,退耕还林12067.6亩,森林病虫害防治10万亩,扩建林区防火公路23.2公里,栽植行道树25.8公里,改造中低产林2400亩,林下种植2600亩,完成核桃提质增效3000亩,现有生态公益林18.796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5%。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沼气池800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900套,推广使用节能灯25000只。
9、和谐局面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和包案化解等工作要求,组建了镇村两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和驻村警务室工作,建立健全警民联动防控网络,有力打击犯罪行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禁毒工作,开展打击零星贩毒、吸毒人员定期检查及收戒行动。巩固提升各类“创安”成果和防范邪教成果,广泛宣传动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学法守法、破除迷信,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8件、接办信访298件、接办民事纠纷2121件、查处案件357件342人。
10、脱贫攻坚首战告捷。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团结一致,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统一思想,科学部署,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2016年全镇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3户2161人,贫困行政村1个。新建安居房364户、村民活动中心5个、活动广场3个,新建通村道路4条9.17公里,硬化村内道路4条20.7公里,纳佐贫困村顺利脱贫出列,全镇脱贫183户609人。制定了《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贫困人口进行素质提升培训416人次、劳务输出培训800余人次,成立务工协会、烤烟、魔芋、肉牛、乌猪种养殖合作社,金融支持扶贫力度空前,共发放各类扶贫信贷资金2490多万元,惠及农户478户,引导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向产业化转变,发展务工产业,着手乡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增强发展后劲,圆满完成2016年脱贫任务。
11、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要求,进一步整治“四风”,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办事”五公开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降低行政成本,建设廉洁政府,累计督查91次、通报28件、处罚59人;坚持依法行政,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应进尽进”的原则,全部进入县、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杜绝了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竹园镇共有8个部门参与决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1、行政单位是竹园镇人民政府;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竹园镇财政所;
3、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竹园镇中心学校、竹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竹园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竹园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竹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竹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竹园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竹园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竹园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255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7.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5年度收入合计295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6年收入比2015年收入减少402.28万元,减少13.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竹园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280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89万元,占总支出的84.38%;项目支出438.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62%。 2015年度支出合计265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73万元,占总支出的83.80%;项目支出430.43万元,占总支出的16.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竹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7万元。
(三)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年收入2557.6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3万元,减少12.33%,政府性基金预算14.6万元,减少90.84 %。
(2)本年共计发生支出2806.2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367.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38%,项目支出438.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6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78.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86%;商品和服务支出701.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4.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5.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7.28%;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61.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基本支出2367.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67%,其中:人员经费174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50%,日常公用经费62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50%;项目支出428.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等。
2、教育支出51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0%,主要用于教育工作支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教育建设支出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护服务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3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等。
7、城乡社区支出5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64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2%,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村级事务管理支出等。
9、交通运输支出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安全管理等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6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5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13、其他支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竹园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30万元,完成预算的93.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96.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竹园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1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竹园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3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各相关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竹园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2万元,减少6.63%。减少主要原因是竹园镇2016年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下载:
竹园镇2016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