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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富源县 司法局
  • 2017-07-07 15:46
关于富源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劳动教养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四)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依法治县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现有核定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34人、事业编3人。实有在职职工48人。(其中:行政43人、事业4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补助人员1人。车辆核定编制数为8辆,实有车辆数8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共96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费929.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43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总支出96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96万元,项目支出9.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73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956.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6万元占基本支出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
附件:1-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3基本支出预算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5部门收支总表
1-6部门收入总表
1-7部门支出总表
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下载: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