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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富源县林业局
  • 015158708/2021-00572
  • 2017-07-06 15:40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根据富源县财政局富财预〔2017〕29号《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富源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富源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为了确保职工工资发放和机关职能的正常运转。特别是稳定两个国营林场职工思想,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保护好森林资源这一特殊任务。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2019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6〕135号)、富源县财政局发电《富源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2019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会议的通知》(富财办明电〔2016〕11号)精神及财政局农业科的安排,处理好单位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确保林业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退耕还林、珠防工程、生态公益林、能源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支出力度。坚持“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绩效导向﹑整合财力﹑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富源县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规章制度,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上报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资源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与各类林业基地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采伐;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的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6管理国家、省、市、县和乡级森林以及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乡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展及合理经营利用。
7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9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0推广林业科技,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及党群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186人,其中:行政在职职工51人(森林公安干警15人);其他人员19人(遗属10人,伤残9人);事业在职职工81人;国有十八连山林场23人,其他人员6人遗属4人、伤残人员2人);十八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6人。定编小汽车7辆,实有车辆7辆。
四、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2017年度林业局预算收入为485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费拨款3281.0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3281.02万元);上年基本支出结余、结转642.18万元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2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0.80万元;3伤亡抚恤54.55万元;4伤残抚恤0.3万元;5其他退耕还林支出300万元;6行政运行60.47万元;7林业事业机构107.86万元;8森林资源管理1.00万元;9森林资源监测17.68万元;10林业执法与监督3.78万元;11林业防灾减灾80.42万元;12其他林业支出14.8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余结转933.46万元1自然保护区700.02万元;2林业防灾减灾40.00万元;3其他林业支出193.44万元。本年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是: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5.02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0.01万元;3死亡抚恤6.01万元;4伤残抚恤0.21万元5行政单位医疗21.30万元;6事业单位医疗40.10万元;7公务员医疗补助30.70万元;8其他医疗保障支出8.25万元;9自然保护区314万元;10行政运行725.99万元;11林业事业机构1127.96万元;12林业防灾减灾417.36万元;13住房公积金165.00万元;14购房补贴17.56万元。
(二)支出:2017年林业局预算支出安排485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3.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9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98万元);项目支出933.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是: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2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0.80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75.02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0.01万元;5死亡抚恤60.56万元;6伤残抚恤0.51万元7行政单位医疗21.30万元;8事业单位医疗40.10万元;9公务员医疗补助30.70万元;10其他医疗保障支出8.25万元;11自然保护区1014.02万元;12其他退耕还林支出300万元;13行政运行786.46万元;14林业事业机构1235.82万元;15森林资源管理1.00万元;16森林资源监测17.68万元;17林业执法与监督3.78万元;18林业防灾减灾537.78万元;19其他林业支出208.24万元20住房公积金165.00万元;21购房补贴17.56万元。
编制预算时人员经费按2016年11月份工资花名册和有关规定标准按应发数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已列入预算。公用经费在职人员人年均1万元计算;森林公安干警及执法队按在职人员人年均3.57万元计算;小车费按编制数每辆年均3.5万元计算。
富源县林业局
2017414
下载:富源县林业局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