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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7-07-05 15:35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发〔2011〕2号),设立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富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源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六)承担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七)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八)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职责。
(九)承担村镇建设的职责。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十一)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二)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工程治理安全监管科。
三、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财政局关于预算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按照“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预算编报如下:
我局有行政编制20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23人(原住建局人数为18人,人防办并入之后,加入人防办行政人员5人),定编小车1,死亡抚恤1人。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9人,城管执法车辆12辆;富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和建设工程安监站是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富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路灯高空作业车1辆,绿化洒水车3辆;富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是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富源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和人防办是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人防办实有事业人员3人);富源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
2016年预算收入4341.5,其中:基本支出2088.5万元,项目支出2253万元。上年结余329.02万元,共计4670.52万元。
(一)2120101行政运行347.17万元、(二)2120104城管执法838.55万元、(三)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37.96万元、(四)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83.46万元、(五)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02.76万元、(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45万元、(七)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47.19万元、(八)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88万元、(九)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75万元、(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93.97万元、(十一)21011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4.56万元、(十二)2080801死亡抚恤1人0.55万元、(十三)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87万元、(十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42万元、(十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66万元(十六)、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2253万元(项目支出)、(十七)购房补贴2.3万元、(十八)上年结转329.02万元。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3
下载: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