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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7-05 15:31
富源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富源县公安局既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体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基本原则
(1)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必须包含所有的财政收支。
(2)准确性原则。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收支数字应进行科学的测算。
(3)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4)年度性原则。任何一个部门预算编制,必须有时间的界定,通常为1年。
3、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编制法。部门根据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数,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照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法。本部门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有所因数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预算编制法。项目预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发展项目及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等。
4、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规划,真实可靠”的发展思路,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和滚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大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重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内部下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即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和法制室),8个执法勤务机构(即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和巡逻特警大队),2个监管场所(即看守所、拘留所和),1个警务站(胜境关警务站)和12个派出所(中安派出所、后所派出所、营上派出所、富村派出所、墨红派出所、大河派出所、竹园派出所、老厂派出所、十八连山派出所、黄泥河派出所、古敢派出所、胜境派出所),各部门都担负着不同的重要职责,相互分工,相互协作。
根据富编[2014]21号文件规定,县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单位人员编制数570人(其中交警60人),其中:行政编人、参工管理事业编人、专项事业编人、工勤人员,政法专项编制485人,省、市编制控制数85 人。
(二)实有人员情况:实有在职职工493 人:(其中:行政493 人、事业人、工勤人员)。离休人员2 ;遗属人员补助人员人14。县级财政供养的其他招聘人员454 人,治安拘留人员130 人。
(三)车辆情况:核定编车辆数68 (富源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富车改发[2017]28),实有车辆数68 辆。
至2016年年底,我局有民警493人(不含交警大队民警),离休职工2人,退休职工63人,长期聘用人员474人,现有车辆编制68辆。房屋建筑面积33287.1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068.14平方米。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所属下设机关的财务收支除交警大队实行独立核算外,其余下设机构均纳入县公安局统一核算管理,实行报账制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1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11.11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1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76.71万元(本级财力11976.7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1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9.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692.07万元,占总支出的5%。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支出分别列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禁毒管理、反恐怖、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及下设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共计12019.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人均分别配情况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延续往年的人均3.57万元的标准执行。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及下设机构的用于项目建设经费支出692.0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禁毒管理、反恐怖的装备购置。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8.67万元(2016年项目建设支出1000.7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新增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的建设经费支出。
富源县公安局
2017年7月4日

下载:富源县公安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