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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17-07-05 15:30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富源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监督管理科、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应急中心。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富源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4名。其中,队长1名(副科级)、副队长2名(正股级)。
富源县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9名。其中,站长1名(股所级)、副站长1名。
富源县环境应急处置中心3名。其中,主任1名(股所级)、副主任1名。
2、基本职能及主要职责是:
▼拟订本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调处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承担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源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各类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依法管制核材料和监督管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
▼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富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富源县环境保护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6年12月份实有人员44人,其中:在职行政13人,在职事业31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及两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严格监管执法,努力化解环境风险,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按照《富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健全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同时,按照《富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办与通报制度(试行)》(富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边查边改”,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富源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富办发〔2017〕10号)的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和“问题办结销号制”,对已办结的事项进行“回头看”“再督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进行通报,加快整改工作进度。
(二)挖掘减排潜力,抓实污染减排。坚持以“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为主线,以重点减排项目为抓手,认真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深挖减排潜力,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围绕“十三五”水、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目标任务,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好《富源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实,严格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进《富源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拟对响水河水库、硐上水库和东堡龙潭3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及时掌握水质信息,对饮用水源周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尽快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审批,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组织实施好《富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区划》的各项工作。
(四)严格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继续深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环境移动执法,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制度和环境保护督察督办与通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行与公安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强化和规范日常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重点做好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涉重金属企业的申报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抓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环保装备、应急装备保障和基层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智慧环保”,加快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等平台,切实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完成35个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真正做到重点污染源监测监管高效、管用。
(五)强化环评管理,服务经济发展。严格坚守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线,制定环境保护准入负面清单,把好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准入关,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全生命周期监管,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配合工业园区尽快完成规划修编环评及上报审批工作,努力把县工业园区建成生态循环工业园,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六)立足生态保护,推进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或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启动老厂镇、营上镇、竹园镇等3个乡镇的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五年计划,完善和拓展县城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快乡镇集镇两污项目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度,完成1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主动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监察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七)构建责任体系,压实责任担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形成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公众齐抓共管的环保责任体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抓好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切实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排放污染物,依法缴纳排污费;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整合人力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期间,整合现有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同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格、作风硬朗、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
(九)注重宣传发动,提升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提升公信力。以世界环境日、中国环境日、科普日、地球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讲和送法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增强各级党政领导、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群众履行环保义务,积极投身到环保工作中,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管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监管对象特别是重点排污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使遵纪守法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同时,开展“绿色细胞”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绿色”覆盖面。
三、具体预算
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是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5】118号、《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富政办发【2016】135号文件标准来测算的,具体如下:
(一)收入预算:842.2万
其中:上年结余9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拨款746.2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842.2万元
一)、工资福利支出=614.82万元
1、基本工资:163.43万元
A)、行政运行基本工资=职务+薪级+技术等级=50408 ×12=604900=60.49万;
B)、环境监测与信息基本工资=职务+薪级+技术等级=49708×12=596496=59.65万;
C)、境执法监察基本工资=职务+薪级+技术等级=36075×12=432900=43.29万
2、津贴补贴:226.26万元
行政运行70958×12=851496=85.15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52467×12=629604=62.96万
境执法监察65125×12=781500=78.15万
3、一次性奖:14.23万元
行政运行:职务+薪级+技术等级=44079=4.41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职务+薪级=65014=6.50万
境执法监察:职务+薪级+技术等级=33223=3.32万
4、绩效工资:48.08万元
基础性绩效:30.14万
监测基础性绩效:22520×12=270240=27.02万
应急中心基础性绩效:2640×12=31680=3.17万
励性绩效:17.94万
监测奖励性绩效:161460=16.15万
应急中心奖励性绩效: 17940=1.79万
5、行政单位医疗6.11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费=(44079+6830)×12×10%=61090.8=6.11万
6、事业单位医疗13.5万元
A)环境监测与信息(65014+8680)×12×10%=884328=8.84万
B)环境执法监察(33223+5640)×12×10%=466356=4.66万
7、公务员医疗补助9.81万
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单位工资+事业单位工资+环境执法监察工资
={50909+73694+38863}×12×5%=9.81万
8、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工伤保险)3.47万
单位工伤保险补助=(302260+179400)×12×0.6%=34679.52=3.47万
9、职业年金38.24万元
2017年职业年金30.45万
A)、行政运行财政补2016年2.69万;
B)、环境监测与信息财政补2016年2.45万;
C)、境执法监察财政补2016年2.65万
10、养老保险91.69万元
2017养老保险76.13万
A)、行政运行财政补2016年5.36万;
B)、环境监测与信息财政补2016年4.89万;
C)、境执法监察财政补2016年5.31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 万元
1、公用经费75.75万元
行政运行:9000×13=130000=11.7+22.68=30.88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 公用经费9000×18=162000=16.2万
境执法监察:用经费9000×13=117000=11.7万+16.97=28.67
其中这三项费用从人员经费中列支:
(1、职工福利费4.9万元
行政运行:=(职务+级别+ 技术等级+薪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个月×2.5%
=50909×12×2.5%=610908=1.53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职务+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薪级)×12个月×2.5%
=73694 ×12×2.5%=2.21万
境执法监察: =(职务+级别 +技术等级+薪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个月×2.5%
=38863 ×12×2.5%=1.16万
(2、培训费(职教费)2.94万元
行政运行:=(职务+级别+ 技术等级+薪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个月×1.5%
=50909×12×1.5%=0.92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职务+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薪级)×12个月×1.5%
=73694×12×1.5%=1.32万
境执法监察:=(职务+级别+技术等级+薪级+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个月×1.5%
=38863×12×1.5%=0.70万
(3、工会经费11.55万元
行政运行:工会费=(工资总额-独子费)×12个月×2%=105511×12×2%=2.53万
环境监测与信息:工会费=(工资总额+奖励性绩效--独子费)×12个月×2%=268058×12×2%=6.44万
境执法监察:工会费=(工资总额-独子费)×12个月×2%=×12×2%=2.59万)
2、小车费2×35000=70000=7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3万元。
1、死亡抚恤1人/276元=3312=0.33万
2、住房公积金48.3万元

富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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