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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9-03-11 16:04
监督索引号53032503000010000
县十七届人大三
次会议文件(四)
富源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2月27日在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富源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富源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财政运行异常艰难的一年。一年来,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以及各级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下,直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脱贫攻坚资金需求量大等各种困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以不畏艰辛、敢于担当的精神,竭尽全力抓收入、全力以赴保重点,实现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两位数增长,保障了工资发放、基本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及各项工作落实。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362万元,同比增收18299万元、增长17.42%,占年初预算112420万元的109.73%。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2236万元,同比增支45541万元、增长10.67%,占年初预算482500万元的97.87%(详见附表1、2)。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62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30654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33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5945万元,税收返还833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返还-110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160万元,调入资金7027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000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50272万元),收入合计54134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2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34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760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支出合计54134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544万元,同比增收16397万元、增长266.75%,占年初预算91000万元的24.7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21万元,同比减支5036万元、下降52.15%,占年初预算91000万元的5.08%(详见附表3、4)。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0万元,上年结余97万元,调入资金1万元,收入合计295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00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99万元,支出合计2952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99万元,同比增收3079万元、增长274.91%。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199万元,同比增支3079万元、增长274.91%(详见附表5、6)。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99万元,收入合计4199万元。支出合计419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5445万元,同比减收25650万元、下降14.99%,占年初预算150420万元的96.69%。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3915万元,同比减支26761万元、下降17.76%,占年初预算123529万元的100.31%(详见附表7、8)。
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544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04130万元,收入总计249575万元。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239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5660万元。
以上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富源县2018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财力补助收入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7〕184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一批财力补助增量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8〕128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8〕218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二批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8〕200号)和《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对下第三批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预〔2018〕208号),补助收入合计51332万元,同比增加22928万元、增长80.72%。主要用于: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413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33333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798万元。二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1720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统发工资113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工资及津补贴5876万元。
(六)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定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总额37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3000万元,专项债券14000万元。2018年,全县通过省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835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县财政筹集资金归还债务本金2128万元、利息8948万元。截至2018年末,全县审计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31176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91569万元,新增政府债券16500万元,外国政府贷款3691万元,低于市级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总额,总体上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安全可控。
二、2018年落实财政目标及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服务,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政策调整和其他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费19300万元,推动了实体经济降税减负。强化产融有效对接,增进政、银、企信贷务实合作,促成17家企业与8家银行对接并发放贷款47320万元,支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动力。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0275万元,扶持自主创业1028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方位支持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轮驱动”战略,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二)抓征管,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强化财源培植涵养,巩固煤炭产业,壮大新型工业,提升第三产业,增强县域财政持续稳定增长的后劲和活力。细化财税收入目标任务,落实挂钩包保、定期研判、情况通报和激励考核机制,聚集合力强征管,切实加大税源管控和清欠催缴力度,全力挖存量、盯增量、开新源,确保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62万元、同比增长17.42%,增速排名全市第一。围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吃透上级政策,加强部门联动,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补助306546万元、增长12.26%。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8350万元,有效缓解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三)攻重点,脱贫攻坚保障有为
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富源县2018年脱贫摘帽和各项工作目标,全力攻重点、克难点,强保障、补短板,全年整合各级各类扶贫资金22934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445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3185万元,支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和产业结构调整。投入9770万元建成291件水利脱贫饮水项目、巩固提升18.2万人的安全饮水。投入25496万元,硬化农村公路432公里,建成安全防护工程195公里,村内道路硬化84.61万平方米,群众出行条件明显改善。住房保障支出33370万元,推动农村危房改造15031户、非四类房屋改造2823户,建成保障性住房276套,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入住。全年争取到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资源枯竭城市补助、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等项目资金10625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38个,助推破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四)补短板,民生改善持续增效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全年民生支出420990万元,同比增支58418万元、增长16.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236万元的89.15%,扎实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教育事业支出152477万元,全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 “全面改薄”、校舍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餐改善等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发放各类教育补助229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7万元,保障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医疗卫生支出54792万元,新建改扩建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55个,健康扶贫政策有效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46万元,保障就业扶贫、创业就业等各项政策落实,发放低保、临时救助、优扶对象等各类民政对象补助235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93万元,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农村“七改三清”专项行动和垃圾污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大幅提升。发放各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065万元,惠及农户164356户。全力支持科学技术、国土资源气象、资源勘探、商业服务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严监管,资金绩效显著提升
健全县乡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机制,县直一级预算部门内部控制编制率达100%。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集中开展财政资金专项督查3次,重点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检查密度,做好巡视、巡察和审计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健全扶贫资金全过程追踪问效机制,聘请中介机构对2016—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等次为优。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8319万元、资金节约率10.3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行政成本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 “三公”经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下降9.68%,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财政部对全国1891个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中,富源县进入前200名、位居130名,获得奖补资金500万元。
(六)重实效,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深入落实省财政厅2018年42项改革要点,推进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9方面17类财政改革任务。健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乡(镇)街道“三保”保障机制和财源培植激励制度,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扎实开展2019—2021年三年滚动财政收支规划编制工作,73家部门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100%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建立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环保税等改革扎实推进。竭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守地方政府性债务“红线底线”,强化债务平台动态监管、限额管控和预警管理,落实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组建县城投公司,统筹区域资源资产优化重组,发行私募债3亿元,增强公司“造血”功能。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落实“六稳”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绩效管理,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相衔接,综合研判各种因素,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9600万元,同比增加6238万元、增长5.06%(详见附表9)。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75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未列入,执行中以上级实际下达数为准),调入资金7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上解上级支出3460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可用财力340000万元,比上年县级财力实际支出326291万元增加13709万元、增长4.20%(详见附表10)。
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000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8000万元),同比增支5764万元、增长1.22%(详见附表11、12)。按照财力算账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000万元,同比增加13709万元、增长4.68%(详见附表13)。一是人员工资及补助等支出220558万元(含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提高生活补助3819万元),其中,半供养人员工资12053万元。二是工资性费用5386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924万元、住房公积金13386万元、医疗保险5284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92万元、工伤保险等669万元。三是公用经费及保运转支出4876万元。其中,人头经费368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四是基本民生及债务付息等支出51701万元。五是预备费及预留 9000 万元。其中,预备费6000万元、预留非税收入返还及增人增资等3000万元。
基本民生及债务付息等支出51701万元,具体项目是:教育类民生支出19350万元(其中,寄宿制学生补助1500万元、营养餐改善补助2500万元、薄弱学校改造及贫困生补助15350万元);医疗社保类民生支出17471万元(其中,城乡及特困人群医疗保险615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 248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80万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150万元、高龄老人补贴62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500万元、军转干部解困补助264万元、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障699万元、“两参”烈属老红军优抚等210万元、自谋职业士兵补偿25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4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14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563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72万元、遗属补助及丧葬抚恤费621万元);基本公共就业服务20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补助1097万元;采煤沉陷区治理3000万元;置换债券付息等10580万元。
因财力不足,无法列入预算的必需支出433300万元。一是2018年政府发文新增支出26400万元。二是按照政策应承担的村组干部考核1000万元。三是历年部门专项工作经费50000万元。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专项工作需安排历年缓拨上级专款 125178万元。五是2019年到期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和政府购买服务需支付资金164200万元(本金122000万元,利息42200万元)。六是基本民生支出66522万元(教育公用经费及贫困生补助8500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民政优抚、残疾人康复及低保救济等44522万元、脱贫攻坚8000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补助2500万元、综合责任制考核及春节慰问3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000万元,同比增支57456万元、增长254.86%。安排支出80000万元,具体如下: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70000万元调入公共预算用于“三保”兜底保障(详见附表14、1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国有股份红利收入等。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零(详见附表16、17)。因富源县无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预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省略。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5668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9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75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56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88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4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490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6538万元,同比增长10.2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5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75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30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88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42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065万元(详见附表18、19)。
(五)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年富源县积极做好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一是全力抢抓中央、省清理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和“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政策机遇,主动研究吃透中央、省、市对下转移支付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将脱贫攻坚、产业转型升级、“五网”基础建设、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任务与中央、省市的政策紧密对接,全方位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和专项债券资金。二是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可能出现的新动向,着力在研究政策导向、强化部门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夯实基础工作、积极协调汇报上下功夫,找准本地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对接点,抢抓中央财政新增扶贫投入及有关转移支付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进入国家和省、市的盘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为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2019年,富源县将用足用好国家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竭尽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0亿元以上(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3.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详见附件10),确保县级财政持续稳定增长。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定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总额37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3000万元,专项债券14000万元。2018年,全县通过省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2835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县财政筹集资金归还债务本金2128万元、利息8948万元。截至2018年末,全县审计甄别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31176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91569万元,新增政府债券16500万元,外国政府贷款3691万元,低于市级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总体上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安全可控。下步工作中,富源县将坚持不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守地方政府性债务“红线底线”,深入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两责任”,强化债务平台动态监管、限额管控和预警管理。督促责任部门采取盘活各类资金、资产等方式,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项目建设前期约束监管机制,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方案评估论证。深化投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强化风险意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七)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打造“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绩效政府”的有效举措。2019年,富源县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管理水平。现将全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如下:(1)健全绩效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预算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健全审核论证、部门践诺、规范审批、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五项机制,为全县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建立指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立项目绩效目标、长期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等内容。各模块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一级指标,根据一级指标设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根据二级指标具体量化、细化制定三级指标。
(3)筑牢绩效环节,严格预算绩效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跟踪问效。坚持预算绩效关口前置,财政部门在组织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首先要确定需要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项目,根据申报的重点支出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组织相关职能机构和人员对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检查和综合评价。注重开源节流,既确保财政收入更多更实,又确保支出更优,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4)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持“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县级安排到各部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进行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每个会计年度为时间界限,以各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为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会计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内容,优化了预算资金配置和效益,不断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和资金绩效。围绕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9年富源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20万元,同比减支80万元,下降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1710万元,同比减支20万元,下降1.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0万元,同比减支60万元,下降3.2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1810万元,同比减支60万元,下降3.21%。
(六)公开空表说明
以上公开表格中的空表,属于表内数据为零。
四、2019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凝心聚力攻坚,竭力抓好财政收入征管
牢固树立“财”自觉服务于“政”的全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底线思维,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以县工业园区和富源北城为载体,全方位支持深入推进“两轮驱动”战略,壮大铝产业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培植高质量、高效益和可持续的税源财源。落实乡(镇)街道和财税部门收入任务,落实挂钩包保、定期研判、情况通报、激励考核四项机制,聚集合力强征管,全力加大清欠催缴力度,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06%、税收占比达80%以上,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全力盘活土地资源,做好土地开发文章,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亿元。用足用好国家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竭尽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0亿元以上。全力争取省级新增债券额度,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券,确保县级财政持续稳定增长。
(二)激发创新驱动,竭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聚焦振兴实体经济,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当减则减,切实实质性的降低企业负担。着力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及生物资源加工、有色金属加工制造、精细化工、现代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发展。支持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强化服务要素保障,做强骨干企业、做大主导产业。健全融资担保体系,采取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发放企业贷款,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创业就业,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发挥财政政策的定向调控功能和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扶持推动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三)持续保障投入,竭力深入推进脱贫攻坚
突出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实,倾心补齐民生短板,竭力改善民生福祉,切实把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资金、金融信贷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脱贫效益。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案,确保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亿元以上,实现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坚持“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工作制度,切实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绩效。支持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行业扶贫政策,保障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健康卫生等薄弱环节、补短板资金投入。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项目,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四)推动乡村振兴,竭力加快农业农村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机制,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保卫蓝天、碧水和净土,持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支持推进遍远自然村通村道路、村庄水泥硬化、村组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大河乌猪、魔芋、中药材、山药等高原特色农业,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逐步实现新型经营主体100%覆盖。支持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落实惠农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五)突出补齐短板,竭力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投入、守住底线,突出支持弥补民生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发展成果。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整合城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学生补助、营养餐改善等相关政策,推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支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助残康复救助项目。
(六)强化安全管控,竭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持续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保障压力十分艰巨,财政运行极为困难,财政部门将严格支出管理,落实专款专用,保障“三保”支出,完善“三保”风险应急机制,严防“三保”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坚持不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守地方政府性债务“红线底线”,深入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两责任”,强化债务平台动态监管、限额管控和预警管理。督促责任部门采取盘活各类资金、资产等方式,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项目建设前期约束监管机制,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方案评估论证。深化投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强化风险意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七)坚持绩效导向,竭力提高资金管理效益
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法制性,预算执行中除涉及特殊情形外,一律不办理预算追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急需的领域和民生项目。注重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全面加强收支、行政事业性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行为,做好重点支出的跟踪问效,严控资金风险,促进廉政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 “三公”经费支出只降不增,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规范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深化改革引领,竭力推动财政管理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改革工作部署,健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乡镇财源培植、收入征管、“三保”保障等激励制度,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法、车辆购置税法改革,落实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稳步落实中央和省对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及国库电子支付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建立人大与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适时动态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把财政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九)勇于担当作为,竭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中心、担当作为”的目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筑牢理论根基、提升专业素养、锤炼优良作风,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富有活力、业务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倾心竭力推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满怀憧憬,新征程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以倾心竭力的担当、只争朝夕的气魄、雷厉风行的干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其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7.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收入必须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9.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用于均衡地区间的基本财力。
10.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事务进行补偿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11.地方政府债券:是指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监督索引号53032503000010111

下载:富源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