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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 富源县财政局
  • 2019-02-27 14:53
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打造“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绩效政府”的有效举措。2017年,富源县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共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管理水平。现将全县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健全绩效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预算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健全审核论证、部门践诺、规范审批、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五项机制,为全县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建立指标体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内容。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立项目绩效目标、长期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等内容。各模块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一级指标,根据一级指标设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根据二级指标具体量化、细化制定三级指标。
三、深化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审查审批,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跟踪问效。注重开源节流,既确保财政收入更多更实,又确保支出更优,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坚持“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县级安排到各部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进行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每个会计年度为时间界限,以各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为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会计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内容,优化了预算资金配置和效益,不断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和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