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2020年第1号公告: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2020-02-19 15:26
(2020年2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2月,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4日,富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2016〕72号文件精神)批复成立了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富源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3名,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投资服务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环保科和综合服务中心,截至审计时机构编制核定人员尚未配备,继续沿用原聘任和选派抽调干部,实有职工16人,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发放。为进一步服务好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法成立了两个公司,即: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富源泽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2011年11月至2018年11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也存在应缴未缴已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度发放职工科学发展观考核奖及招商引资奖已代扣个人所得税27530元,作为往来款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向富源县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在审计期间将代扣未缴的个人所得税27530元缴入富源县税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机
关津贴补贴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三是增强财政预算的法制性和约束力。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支出的合规合法性和真实性;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加大部门及下属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严禁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五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强化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六是理顺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下属公司管理体制和机制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这次审计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已全部整改落实,审计建议得到了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