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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6号:富源县营上镇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 富源县审计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18-06-24 14:11
二〇一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营上镇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计划批准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镇供水 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3〕667号)下达了该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1500000.00元。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该工程于2016年3月14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云南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496711.29元,中标工期60天。
(三)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
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监理,并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
(四)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与云南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款1496711.29元与中标价一致,合同工期60天与中标工期一致。
(五)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5日,该工程到位资金1500000.00元(省级资金)。支付云南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0.00元。
(六)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工程报审结算造价1496711.00元(合同价1496711.29元)。因报审结算中存在变更增加工程多计工程量、变更减少工程应扣未扣工程造价等情况,经审计核实,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复核认定,审定工程造价1405920.20元,核减工程造价90790.80元。
(七)工程结余资金情况
该工程到位资金合计1500000.00元,审定造价1405920.20元,结余资金94079.8元。结余资金94079.8元由营上镇人民政府专项用于集镇供水工程。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富源县营上镇集镇供水工程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制度;工程建成后,改善了集镇供水设施条件,有利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但也存在建设单位对结算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造价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审结算多计工程价款90790.80元。
工程报审结算造价1496711.00元。经审计核实,因原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套用定额错误等原因,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90790.80元,审定造价1405920.2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富源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原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已做调整,要求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按审定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富源县营上镇人民政府已按审定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