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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富政告〔2010〕3号文件的通知

  • 富源县
  • 2017-08-02 14:39
富政发〔2017〕59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富政告〔2010〕3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富源县城市场管理,决定废止《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市场管理的通告》(富政告〔2010〕3号)。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