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中关于公开“绩效管理信息”的工作要求及《富源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试行)》(富财绩〔2022〕1号)及《富源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富财绩〔2022〕8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如下: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一、内容 | 说明 | |||||||||||||||
部门总体目标 | 部门职责 | (一)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围绕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富源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富源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七)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县乡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拟订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根据三定方案归纳 | |||||||||||||
总体绩效目标(2026-2028年期间) | (一)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围绕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富源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富源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七)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县乡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拟订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行归纳。 | ||||||||||||||
部门年度目标 | 预算年度(2026年) | (一)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围绕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富源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富源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审核,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意见建议。 (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七)负责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县乡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建议;拟订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 |||||||||||||
二、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
重点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对应项目 | 预算申报金额(元) | 纳入预算金额(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工作。 | 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分层级、分行业、分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厘清机构职能,促进机构运行。聚焦重点,严控编制总量,畅通人才流动,提供高效机构编制保障服务。 | 单击查看预算项目(16) | 2621174.91 | 2621174.91 | 0.00 | 2614562.73 | 2614562.73 | 0.00 |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 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指标值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
数量指标 | 全县编制总量控制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富源县编制总量只减不增,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 富源县编制人员实行总量控制。 | 上级工作要求 | ||||||||
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 | 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 = | 机构运行有序 | 定性指标 | 富源县机构运行顺畅,机构设置合理。 | 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执政资源配置。 |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 | |||||||||
满意度指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上级文件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