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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梦珊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政任〔2025〕4号)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富政任〔2025〕4号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5-05-29 11:3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中共富源县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5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梦珊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员职务;

李德伟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员(试用期1年);

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刘文林 免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职务;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杨雪焦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兼),免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姚文斌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兼),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祥 任县公安局富村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范朝坤 任县公安局黄泥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姚云宝 任县能源局副局长;

钱华飞 免去县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贺德春 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

杨富贵 免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黄四平 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杨应柱 免去富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余学勇 试用期满,任县地震局局长;

试用期满,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涉及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干部,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之日起算。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