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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4-08618
  • 2024-01-29 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编制2023年度富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富源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富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情况。及时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主动公开,2023年富源县公安局主办11件、协办28件,公开答复11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富源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服务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警令部具体负责,各所队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2023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超期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泄密和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建立涉警负面舆情核查处置机制,及时核处反馈每一起涉警舆情,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依法答复、回复公开事项及留言,2023年,按时反馈回复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回复,未出现超时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管理富源警方微信公众号、富源警方抖音号、富源警方快手号、富源头条号、富源警方新浪微博、富源交警微信公众号、富源公安交警抖音号、富源交警视频号等8个新媒体平台,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697条、短视频482条,发布信息均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条一审批。

(五)监督保障。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经费保障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等严格把关,明确、细化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严格接受监督,主动通过政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富源阳光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9962

行政强制

132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1(户照、签证)、427.38(交通类)共计:45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二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充实,个别信息表述不够精准。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以《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四是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